全 文 :植 物 分 类 学 报 45 (4): 593–598(2007) doi:10.1360/aps07075
Acta Phytotaxonomica Sinica http://www.plantsystematic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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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7收稿, 2007-07-02收修改稿。
* E-mail:
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中的术语介绍
1, 2张丽兵* 3Paul C. SILVA 4John MCNEILL 1Nicholas J. TURLAND
1 (Missouri Botanical Garden, P. O. Box 299, Saint Louis, Missouri 63166, U.S.A.)
2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成都 610041)
3 (University Herbarium,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California 94720, U.S.A.)
4 (Royal Ontario Museum, Toronto, and Royal Botanic Garden Edinburgh, 20A Inverleith Row,
Edinburgh, EH3 5LR, Scotland, U.K.)
On the terms in the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1, 2 ZHANG Li-Bing* 3Paul C. SILVA 4John MCNEILL 1Nicholas J. TURLAND
1 (Missouri Botanical Garden, P. O. Box 299, Saint Louis, Missouri 63166, U.S.A.)
2 (Chengdu Institute of Biology,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hengdu 610041, China)
3 (University Herbarium,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California 94720, U.S.A.)
4 (Royal Ontario Museum, Toronto, and Royal Botanic Garden Edinburgh, 20A Inverleith Row,
Edinburgh, EH3 5LR, Scotland, U.K.)
现今 , 国际上已普遍接受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作为管理植物学(包括藻类学和真菌学)科学命名的规则。该规则由历届国际
植物学大会的命名法分会会议修订, 因而每六年出版一次修订版。最新版的维也纳法规
(Vienna Code; McNeill et al., 2006; 中文版: 张丽兵译, 2007)取代了前一版的圣路易斯法
规(Saint Louis Code, Greuter et al., 2000; 中文版: 朱光华译, 2001)。维也纳法规中最显著
的变化之一便是包含了一个术语表, 作为附录VII的内容(张丽兵等, 2007)。该术语表作为
法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与法规的措辞密切联系。然而, 该术语表也包括了少数在法规
中未定义但在法规中具有特殊含义的惯常术语(如描述、位置、等级)。
法规中定义了的命名术语将在下文以黑体列出, 未定义的术语以斜体列出。术语以
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术语表之后是命名术语的英文索引。定义中所引证的具体规则
或辅则, 参照维也纳法规的英文版(McNeill et al., 2006)或中文版(张丽兵译, 2007)。
保留名称 (conserved name, nomen conser-
vandum, nom. cons.) (1) 被裁定为合法并且优
先于其他指定名称的科、属或种名, 即使它在发
表时可能为非法或缺乏优先权。(2) 模式、拼写
或性已通过保留方法被固定下来的名称(规则)。
被替代异名 (replaced synonym) 被一个
替代名称代替的名称(规则33.4)。
必须废弃的名称 (nomen utique rejiciendum)
根据规则56注释被裁定为废弃的名称: 该名称本
身及所有基于该名称的组合均不能使用(见附录
V)。
标本 (specimen) 在某一时间对某单一的
种或种下分类群的一号标本的全部或部分, 不管
是否为混杂标本(规则8.2)。
(一号)标本 (gathering) 放到一起的事物,
用于同一时间和地点所采集的一份或多份标本
的集合(规则8.2)。
表决过的例子 (voted example) 被国际植
植 物 分 类 学 报 45卷 594
物学大会接受而加进法规的例子。其目的在
于当法规的相应条款可能有不同的诠释或
不能充分地说明问题时制约命名法的应用
(与此不同, 其他例子由编辑委员会提供)(规则7
例10脚注)。
不合法名称 (illegitimate name) 不符合一
条或多条规则(规则6.4)的合格发表的名称, 主要
是多余名称(规则52)或同名(规则53和54)。
不 恰 当 的 拉 丁 词 尾 (improper Latin
termination) 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名称或加词的
词尾(规则16.3, 18.4, 19.6和32.7)。
擦不掉的手写体 (indelible autograph) 通
过机械或图像过程(例如平版印刷、胶印或金属蚀
刻)复制的手写材料(规则30.2)。
重名 (tautonym) 23.4.种加词与其属名完
全相同的双名组合(规则23.4)。
单型属 (monotypic genus) 含惟一一个合
格发表的双名的属(规则42.2)。
等合模式 (isosyntype) 合模式的复份(规
则9.10)。
等级 (rank) 用于在分类学系统排列中一
个分类群的相对位置(规则2.1)。
等名 (isonym) 基于相同模式的被不同的
作者独立地在不同时间发表的相同名称。注解:
只有最早发表的那个名称才具有命名地位(规则6
注释2)。
等模式 (isotype) 主模式的复份标本(规则
9.3)。
地位 (status) (1) 有关有效发表、合格发
表、合法性和正确性的命名上的身份(规则6和
12.1)。(2) 在分类学系统排列中分类群的等级(规
则7.4)。
多余名称 (superfluous name) 应用于一分
类群的名称, 其作者所界定的该分类群明确地包
括了应该被采用的另外一个名称的模式, 或根据
规则应该被采用的另外一个名称的加词 (规则
52.1)。
非化石分类群 (non-fossil taxon) 基于非
化石模式的分类群(导言7脚注和规则13.3)。
非正式应用 (informal usage) 同一等级指
示术语按分类学上等级次序非连续地应用于两
处或更多的地方。注解: 牵涉这样用法的名称被
视为合格发表的无等级名称(规则33.11)。
废弃名称 (rejected name) 根据规则14或
56通过正式行动在违反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被禁
止使用的名称(见废弃名称nomen rejiciendum和
必须废弃的名称 nomen utique rejiciendum), 或
因为发表时便是命名上多余的而被禁止使用的
名称(规则53和54)。
废弃名称 (nomen rejiciendum, nom. rej.)
为了保留根据规则14的保留名称而废弃的名称,
或根据规则56裁定为废弃的名称 (也见废弃名称
rejected name)(见附录II、III、IV和V)。
分解图 (analysis) 见具有分解图的插图
illustration with analysis。
分类群 (taxon, taxa) 任何等级的分类学类
群(规则1.1)。
分类学异名 (taxonomic synonym) 见异模
式异名 heterotypic synonym。
附加模式 (epitype) 当主模式、后选模式、
先前指定的新模式、或所有与合格发表名称有关
的原始材料均不能为了分类群名称的精确应用
而被严格地鉴定时, 用来作为解释性模式的一份
标本或插图(规则9.7)。
复份 (duplicate) 同一采集者在同一时
间采集的同一个种或种下等级分类群的单
号标本的一个部分 (规则8.3脚注)。
复合词 (compound) 源于两个或多个希腊
或拉丁词组成的名称或加词。在规则的复合词中,
不在最后位置的名词或形容词成为复合后的词
干(辅则60G.1)(也见假复合词pseudocompound)。
副模式 (paratype) 原始文献中所引证的
标本, 但它既不是主模式, 也不是等模式, 还不
是当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标本同时被指定为模式
时的合模式之一(规则9.5)。
归属 (ascription) 一个或多个人名与新名
称或与分类群的描述或特征集要的直接关联(规
则46.3)。
合法名称 (legitimate name) 符合所有规
则的合格发表的名称(规则6.5)。
合格发表的名称 (validly published name)
符合规则32-45或H.9且有效发表的名称(规则
6.2)。
合模式 (syntype) 当没有主模式或两份或
两份以上的标本同时被指定为模式时, 原始描述
中所引证的任何一份标本 (规则9.4)。
后选模式 (lectotype) 是符合规则9.9和
9.10的、当发表时没有指明主模式或主模式失踪
或主模式包含一个以上分类群时, 从原始材料中
指定的作为命名模式的标本或插图(规则9.2)。
4期 张丽兵等: 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中的术语介绍 595
互用科名 (alternative family names) 正常
构成的符合规则18.1的8个科名, 允许有根据规
则18.5而被视为合格发表的长期使用的选择性科
名(规则18.6)。
互用名称 (alternative names) 同一作者对
同一分类群同时提议的两个或多个不同的名称
(规则34.2)。
化石分类群 (fossil taxon) 其名称基于化
石模式的分类群(导言7脚注和规则13.3)。
混杂物(混杂标本) (admixture) 混合物, 特
别是被混以较小成分; 用于非采集人有意的代表
一个或多个分类群的一号标本的组成成分。当混
杂标本被忽视时, 不排除该号标本或其中一部分
成为一模式标本(规则8.2)。
基名 (basionym) 先前发表的合法的引出
名称或加词的异名。不同等级或位置的分类群的
新名称来源于这样的异名(规则33.4, 49.1和52.3)。
极易混淆的名称 (confusingly similar names)
拼写相似的属名或属下分类群、种或种下分类群
名称的加词(规则53.3和53.4)。
加词 (epithet) 双名组合中最后的词或在
其他组合中紧跟等级指示术语的词 (规则6.7,
11.4, 21.1, 23.1和24.1)。
假复合词 (pseudocompound) 源于两个或
多个希腊或拉丁词组成的名称或加词。在假复合
词中, 不在最后位置的名词或形容词以格尾的变
化出现 , 而不是以变化了的词干出现 (辅则
60G.1(b))(也见复合词compound)。
间接引用 (indirect reference) 通过作者引
证或其他方式, 清楚地(即使是隐蔽地)指示一个
先前有效发表的描述和特征集要(规则32.6)。
禁止著作 (opera utique oppressa) 被裁定
为不允许的著作, 其中包括的特定等级的名称不
是合格发表(规则32.9和附录VI)。
具有分解图的插图 (illustration with analysis)
一个或一组图组成的、以展示鉴别特征细节的插
图。在维管植物中, 通常是在植物的主要插图之
外的图(规则42.4)。
科下分类群 (subdivision of a family) 科与
属之间的分类群(规则4注释1)。
可用的 (available) 用于合法(规则11.5和
15.5)或非法(规则58.1)名称中的加词; 相关名称
的模式在考虑中的分类群的界定之内, 且该加词
的应用不违背法规(也见可用的名称 available
name)。
可用的名称 (available name) 根据国际动
物命名法规发表的相当于根据本法规合格发表
的名称(规则45.4脚注)。
客观异名 (objective synonym) 见同模式
异名 homotypic synonym。
腊叶标本 (exsiccata) 用作名词的拉丁形
容词, 复数主格为“exsiccatae”, 指一套常常编了
号并具有印刷标签的、通过出售、赠送或交换而
分发的干标本(比较规则30.4和30注释1)。
临时名称 (provisional name) 其发表仅是
为了预期将被接受的分类群或分类群的特定界
定、位置或等级的名称(规则34.1)。
裸名 (nomen nudum, nom. nud.) 发表时
不含描述或特征集要, 也不含对先前描述或特征
集要的引用的新分类群名称(辅则50B.1)。
描述 (description) 分类群合格发表所需的
对一个或多个特征的书写陈述[比较规则32.1(d)
和32.3]。
描述性名称 (descriptive name) 不基于属
名的科以上的分类群名称(规则16.1)。
名称 (name) 合格发表了的名称, 无论合
法或非法(规则6.3)。
名称的日期 (date of name) 名称合格发表
的日期(规则45.1)。
名字 (designation) 看起来像名称但没被
合格发表的植物名(规则23.6, 46注释2; 也见规则
6.3)。
命名模式 (nomenclatural type) 分类群的
名称所永久依附的成分(规则7.2)。
命名新材料 (nomenclatural novelties) 新
名称和新分类群的描述或特征集要(辅则30A) 。
命名异名 (nomenclatural synonym) 见同
模式异名 homotypic synonym.
模式 (type) 见命名模式 nomenclatural
type。
拼写变体 (orthographic variants) 只含一
个命名模式的一个名称或其加词的不同拼写方
式、复合形式和变位形式 (规则61.2)。
全型 (holomorph) 多型真菌种的所有类
型(规则59.1)。
认可名称 (sanctioned name) 两个认可著
作之一接受的、被视为如同针对早出同名和其他
可选择异名的保留名称一样的真菌名称(规则
15)。
使合格 (validate) 使有效, 用于名称的合
植 物 分 类 学 报 45卷 596
格发表的情况, 或者通过引用已存在的名字(如
规则42例1)或者描述使名称有效的方法(如辅则
32A.1)。
式样分类群 (form-taxon) 多型真菌中, 其
模式被指定为无性型的分类群(规则59.3)。
属下分类群 (subdivision of a genus) 属与
种之间的分类群(规则4注释1)。
属种描述 (descriptio generico-specifica)
使属名和单一种名同时被合格发表的单一描述
(规则42.1)。
双名名字 (binary designation) 没有合格发
表的明显的双名组合(规则46注释2; 也见规则
6.3)。
双名组合 (binary combination) 属名加上
种加词而构成种名(规则23.1)。
特殊变型 (special form, forma specialis)
从生理学上区分但难以或完全不能从形态学上
区分的寄生植物特别是真菌的分类群。这一类特
殊变型的命名不受本法规的制约(规则4注释4)。
特征集要 (diagnosis) 某作者将某一分类
群区别于其他分类群的一个陈述(规则32.2)。
替代名称 (avowed substitute, replacement
name, nomen novum, nom. nov.) 用来代替以前
发表的名称的名称(规则7.3和33.4)。
同名 (homonym) 拼写完全同于一个基于
不同模式且先前已发表的同等级的分类群的名
称 (规则53.1)。注释: 具有相同加词的属下或种
下分类群的名称, 即使等级不同, 也被处理为同
名(规则53.4)。
同模式异名, 命名异名 (homotypic synonym,
nomenclatural synonym) 与另一名称同等级且
基于相同模式的异名(规则14.4); 在国际动物命
名法规和国际细菌命名法规中被称为“客观异名
(objective synonym)” (规则14.4脚注)。
晚出同名 (later homonym) 发表得较晚的
同名(规则53.1)。
位置 (position) 用于指示分类学中某一分
类群相对于其他分类群的位置, 无论等级如何
(原则IV, 规则6.6和11.1)。
无性型 (anamorph) 多型真菌有丝分裂的
无性形态(规则59.1)。
误置术语 (misplaced term) 用于不符合法
规中规定的相对次序的等级指示术语(规则18.2,
19.2, 33.9, 以及33注释3)。
新等级 (status novus, stat. nov.) 分类群由
一个等级变成的另一个等级, 比如种下分类群提
升为种或相反情况 (规则 7.4, 辅则 21B.4和
24B.2)。
新名称 (new name) 新发表的名称。注释:
该名称可以是新分类群、新组合或新等级的名称,
或已有名称的替代名称(规则7.3, 7.4, 9注释1, 辅
则45A.1)。
新模式 (neotype) 当原始材料不复存在或
失踪时被选作命名模式的一份标本或插图(规则
9.6)。
新组合 (combinatio nova, comb. nov.; new
combination) 来源于原先发表的合法名称且使
用与之相同的最终加词(或如果构成自属名, 则
使用该名称本身)的组合(规则7.4)。
形态分类群 (morphotaxon) 具体命名时,
仅由相应的命名模式所代表的一个部分、生活史
阶段或保存状态所组成的化石分类群(规则1.2)。
衍生模式 (衍生主模式, 衍生等模式) [ex-
type, ex typo (also ex-holotype, ex holotypo; ex-
isotype, ex isotypo)] 当名称的模式是永久保存
的代谢停滞状态下的培养物时(见规则8例6), 从
该模式上获得的活的分离物(辅则8B.2)。
页码引证 (page reference) 对载有合格发
表的基名或被替代异名的一页或数页的页码的
引证 (规则33注释1)。
异名 (synonym) 应用于被接受的名称所
代表的分类群的名称(规则7.2)。
异模式异名 , 分类学异名 (heterotypic
synonym, taxonomic synonym) 与被接受的名
称基于不同模式的异名(规则14.4); 在国际动物
命名法规和国际细菌命名法规中被称为“主观异
名(subjective synonym)” (规则14.4脚注)。
优先权 (priority) 合法名称(规则11)或非
法早出同名(规则45.3)在合格发表时或模式被指
定时建立起来的居先的权利 (规则7.10和7.11)。
有效发表 (effective publication) 符合规则
29–31的发表(规则6.1)。
有性型 (teleomorph) 多型真菌减数分裂
的有性形态(规则59.1)。
原始材料 (original material) 名称的原始
描述中指示的标本和插图 (详见规则9注释2)。
原始拼写 (original spelling) 名称合格发
表时的拼写(规则60.2)。
原始资料 (protologue) 某一名称合格发
表时与之有关的所有资料 , 即描述或特征集
要、插图、参考文献、异名、地理数据、标
4期 张丽兵等: 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中的术语介绍 597
本引证、讨论和评论 (辅则8A脚注)。
杂交分类群 (nothotaxon) 通过杂交产生
的分类群(规则3.2和H.3.1)。
杂交分类群表达式 (hybrid formula) 由杂
交分类群的亲本名称和其间的乘号构成的表达
式(规则H.2.1)。
杂交型 (nothomorph) 相当于变种的等级
(规则H.12.2和脚注)。
杂交种 (nothospecies) 通过杂交产生的种
(规则3.2)。
杂交属 (nothogenus) 通过杂交产生的属
(规则3.2)。
栽培种 (cultivar) 用于农业、林业和园艺
上的、由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定义和管理的一
类特殊植物(规则28注释2, 4和5)。
正确名称 (correct name) 根据各项规则所
必须采用的、具有特定界定、位置和等级的分类
群的名称(规则6.6, 11.1, 11.3和11.4)。
植物 (plant) 传统上植物学家所研究的任
何一种有机体(导言1脚注和导言7)。
主观异名 (subjective synonym) 见异模式
异名 heterotypic synonym。
主模式 (holotype) 名称作者使用过的或指
定为命名模式的只要还存在的那份标本或插图
(规则9.1)。
自动名 (autonym) 属名或种加词; 它(们)
在包含了被采用的合法属名或种名模式的、不含
作者引证的属下或种下分类群的名称中, 分别重
复属名或种加词作为分类群名称的最终加词(规
则22.1和26.1)。
自动模式指定 (automatic typification) (1)
在命名上多余且非法的名称的模式同于根据规
则应采用的那名称的模式(规则7.5)。(2) 属以上
分类群名称的模式同于该分类群所基于的属名
的模式(规则10.6和10.7)。
组合 (combination) 由属名和一个或两个
加词构成的属级以下分类群的名称(规则6.7)。
最终加词 (final epithet) 任何在一个特
定组合中处于最后位置的加词 , 无论该组合
是属下等级、种级或种下等级 (规则11.4脚注)。
命名术语的英文索引
admixture 混杂物(混杂标本)
alternative family names 互用科名
alternative names 互用名称
analysis 分解图
anamorph 无性型
ascription 归属
automatic typification 自动模式指定
autonym 自动名
available 可用的
available name 可用的名称
avowed substitute, replacement name, nomen novum 替代名
称
basionym 基名
binary combination 双名组合
binary designation 双名名字
combinatio nova, comb. nov. 新组合
combination 组合
confusingly similar names 极易混淆的名称
conserved name, nomen conservandum 保留名称
correct name 正确名称
cultivar 栽培种
date of name 名称的日期
descriptio generico-specifica 属种描述
description 描述
descriptive name 描述性名称
designation 名字
diagnosis 特征集要
duplicate 复份
effective publication 有效发表
epithet 加词
epitype 附加模式
exsiccata 腊叶标本
ex-type, ex typo [also ex-holotype ex holotypo, ex-isotype ex
isotypo] 衍生模式[衍生主模式, 衍生等模式]
final epithet 最终加词
forma specialis 特殊变型
form-taxon 式样分类群
fossil taxon 化石分类群
gathering (一号)标本
heterotypic synonym, taxonomic synonym 异模式异名, 分
类学异名
holomorph 全型
holotype 主模式
homonym 同名
homotypic synonym, nomenclatural synonym 同模式异名,
命名异名
hybrid formula 杂交分类群表达式
illegitimate name 不合法名称
illustration with analysis 具有分解图的插图
improper Latin termination 不恰当的拉丁词尾
indelible autograph 擦不掉的手写体
indirect reference 间接引用
informal usage 非正式应用
isonym 等名
isosyntype 等合模式
isotype 等模式
later homonym 晚出同名
lectotype 后选模式
植 物 分 类 学 报 45卷 598
legitimate name 合法名称
misplaced term 误置术语
monotypic genus 单型属
morphotaxon 形态分类群
name 名称
neotype 新模式
new combination 新组合
new name 新名称
nomen conservandum, nom. cons. 保留名称
nomen novum, nom. nov. 替代名称
nomen nudum, nom. nud. 裸名
nomen rejiciendum, nom. rej. 废弃名称
nomen utique rejiciendum 必须废弃的名称
nomenclatural novelties 命名新材料
nomenclatural synonym 命名异名
nomenclatural type 命名模式
non-fossil taxon 非化石分类群
nothogenus 杂交属
nothomorph 杂交型
nothospecies 杂交种
nothotaxon 杂交分类群
objective synonym 客观异名
opera utique oppressa 禁止著作
original material 原始材料
original spelling 原始拼写
orthographic variants 拼写变体
page reference 页码引证
paratype 副模式
plant 植物
position 位置
priority 优先
protologue 原始资料
provisional name 临时名称
pseudocompound 假复合词
rank 等级
rejected name 废弃名称
replaced synonym 被替代异名
replacement name 替代名称
sanctioned name 认可名称
special form, forma specialis 特殊变型
specimen 标本
status 地位
status novus, stat. nov. 新等级
subdivision of a family 科下分类群
subdivision of a genus 属下分类群
subjective synonym 主观异名
superfluous name 多余名称
synonym 异名
syntype 合模式
tautonym 重名
taxon, taxa 分类群
taxonomic synonym 分类学异名
teleomorph 有性型
type 模式
validate 使合格
validly published name 合格发表的名称
voted example 表决过的例子
参 考 文 献
Greuter W, McNeill J, Barrie F R, Burdet H M, Demoulin V, Filgueiras T S, Nicolson D H, Silva P C, Skog J
E, Trehane P, Turland N J, Hawksworth D L eds. 2000.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St. Louis Code). Königstein: Koeltz Scientific Books.
Greuter W, McNeill J, Barrie F R, Burdet H M, Demoulin V, Filgueiras T S, Nicolson D H, Silva P C, Skog J
E, Trehane P, Turland N J, Hawksworth D L eds. 2000.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St. Louis Code). Königstein: Koeltz Scientific Books. (朱光华译. 2001. 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圣路易斯
法规). 北京: 科学出版社; 圣路易斯: 密苏里植物园出版社.)
McNeill J, Barrie F R, Burdet H M, Demoulin V, Hawksworth D L, Marhold K, Nicolson D H, Prado J, Silva
P C, Skog J E, Wiersema J H, Turland N J eds. 2006.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Vienna Code). Ruggell: A. R. G. Gantner Verlag.
McNeill J, Barrie F R, Burdet H M, Demoulin V, Hawksworth D L, Marhold K, Nicolson D H, Prado J, Silva
P C, Skog J E, Wiersema J H, Turland N J eds. 2006.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Vienna Code). Ruggell: A. R. G. Gantner Verlag. (张丽兵译. 2007. 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维也纳法规).
北京: 科学出版社; 圣路易斯: 密苏里植物园出版社.)
Zhang L-B (张丽兵), Yang Q-E (杨亲二), Turland N J, McNeill J. 2007. Main changes in the new edi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 the “Vienna Code”. Acta Phytotaxonomica Sinica
(植物分类学报) 45: 25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