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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Suggestion of Forestry Disaster Funds Relief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法律对策



全 文 :第 ww卷 第 tt期
u s s {年 tt 月
林 业 科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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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法律对策
邹丽梅
k东北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哈尔滨 txsswsl
摘 要 } 林业灾后救助必须符合林业资源本身的特点 o而资金救助是最能有效恢复林业生产的途径之一 ∀探讨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立法必要性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林业灾后资金救助 o包括如何规范林业灾后财政救
助 !保险救助 !社会捐赠和国际救助 ∀
关键词 } 林业灾后救助 ~资金 ~法律对策
中图分类号 }ƒvuy1us 文献标识码 } „ 文章编号 }tsst p zw{{kuss{ltt p susu p sx
收稿日期 }uss{ p sy p ux ∀
Λεγαλ Συγγεστιον οφ Φορεστρψ ∆ισαστερ Φυνδσ Ρελιε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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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Χολλεγε οφ Ηυµανιτιεσ ανδ ΣοχιαλΣχιενχε oΝορτηεαστ Φορεστρψ Υνιϖερσιτψ Ηαρβιν txssw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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Κεψ ωορδσ} ©²µ¨¶·µ¼ §¬¶¤¶·¨µµ¨ ¬¯¨©~©∏±§¶~¶∏ªª¨¶·¬²±
uss{年初我国南方地区出现的雪灾和 x月四川汶川地区发生的地震给林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o如何进
行灾后资金救助以恢复林业生产是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o而法律手段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 ∀我
国目前少见专门关于林业自然灾害救助法律规定的研究 o关于自然灾害救助法律主要有灾害救助管理体制 !
灾害应急救助机制的建立和灾害救助法立法应然性研究 ∀本文主要从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角度分析立法的
必要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
t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概述
111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概念
林业灾后救助的内容非常广泛 o包括资金 !物质救助和人力支持等多个方面 ∀而相对于其他救助方法而
言 o资金救助是一种必要的基础性的救助方法 o具有适应性强的特点 o其他方法在资金救助面前只能是必要
的补充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指国务院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灾后实际从事林业生产
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的资金帮助或救助 o用于恢复林业生产 !发展林业经济的制度 ∀其基本涵义
包括 }第一 o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救助者 o即实施救助的人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o以
及参与救助活动的其他部门 !单位和个人 ∀第二 o救助的对象包括受损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我国5森
林法6规定 o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 ∀在灾害中受损主体也包括林农 !国有林
场 !林业企业等 ∀这些不同的所有权主体拥有不同的林业资源 o在自然灾害面前他们的林木和林业生产都受
到影响 o因而成为受救主体 ∀第三 o救助的目的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主要用于林木的重建和林业生产项目的
恢复 o达到恢复林业生产 !发展林业经济的目的 ∀因为林业受灾主体的主要经营活动集中在林业经济方面 o
林业的专门救助资金也应该具有针对性 o对于其他生活方面的救助则主要由国家作统一规划 ∀
112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特点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属于林业灾后救助的多种方式之一 o因此具有林业灾后救助的难度大 !时间长 !公益
性 !专业性强等共性特点 o也正是在其共性特点上反映出资金救助适应性强的特点 ∀
t1u1t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具有适应不同救助情况的特点 林业灾后救助资金的主要救助对象为森林补植 !
重造 o苗木繁育 !外购苗木 !枯倒林木清理 !灾木处理 !受伤及死亡野生动物救助及无害化处理 !基础设施修复
等tl o救助事项繁多 o同时林业生长周期长 o恢复起来时间也长 o要几年到几十年 o因此林业灾后救助具有难
度大时间长的特点 ∀采用资金救助的方法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把救助款拨付灾区 o并适应各种救助情况 o具
有很强的适应性 o这样有助于直接实现灾民的重建心愿 o缓解灾民心理压力 o为受灾林农和林场提供相对充
分的消费选择空间 ∀
tl楼国华 quss{ q在全省林业灾后恢复重建现场会上的讲话 q
t1u1u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具有适应不同救助主体的特点 5森林法6把森林的功能定位为防护 !用材 !经济 !
薪炭 !特种等用途 ∀实际上 o森林不仅有经济效益 o更具有生态效益 o对保护生物多样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
用 ∀因此当林业资源因灾害而遭受损失时 o也就损害了与全体社会成员密切相关的生存环境 o所以全体社会
成员都有义务来救助林业资源 ∀而这些社会成员救助林业资源时 o又需要一定的林业方面的专业知识 o因为
森林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生命系统 o不了解专业知识 o不掌握科学方法 o就不能实现有效的救助 ∀资金救助这
种方式正适合了不具有林业专业知识的救助主体的救助需要 o使多种救助主体能够在面对受损林业时实现
其公益性救助义务 ∀
t1u1v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具有适应林业经济自由竞争发展的特点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对象涉及到受损林
农和林场 o一些林农以山林经营为主要收入 o自然灾害对林业的破坏 o就等于在未来的几年当中这些林农的
收入都将是大量减少甚至是没有 o灾区经济发展也必将受到严重影响 ∀灾后距离灾害发生已有一定时间 o灾
区的交通和通讯已得到一定的恢复 o灾区主要商品的市场供给者也逐渐增多 o并且彼此之间已经形成充分的
竞争关系 o此时采用资金救助的方式能够给受救主体以更多的重建经费使用权和支配权 o对受灾地区林业经
济的自由竞争具有促进作用 o使恢复重建活动在资金救助的前提下由市场自主来完成 o从而使林区经济得到
快速发展和恢复 ∀
113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方式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是目的性很强的专业性救助资金 o是为恢复林业生产 !发展林业经济而服务的 ∀根据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主体可将灾后资金救助分为政府救助 !保险救助 !社会捐助 !国际救助和自我救助等几种
方式 ∀政府救助是以政府为直接责任主体 o以国家财政为直接经济后盾 o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承担具体救助
任务的救助方式 o其又可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 ∀保险救助是以投保人交付
保险费并形成保险基金为经费来源进行的救助 ∀社会捐助是指建立在经费分担 !相互救助的基础上的一种
救助方式 o主要依据的是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k°¤∏¯ ετ αλqousszl ∀国际捐助主要是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我国林
业受灾地区进行的援助 ∀自我救助是指受灾林农自己在平时积蓄一定的财物或储蓄 o在发生灾害时用作救
济 ∀多种救助方式各自适用不同的救助主体 o只有多种救助方式共用 o才能更有效地发挥救助效果 ∀
u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立法分析
211 现行林业灾后资金救助可以适用的法律
u1t1t 5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6及各级地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ussx年 x月 tw日国务院正式颁
布5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6 o随后各地方政府也都根据国家的应急预案制定了地方的灾害救助应急预
案 o如福建 !广西 !内蒙古 !贵州 !陕西 !浙江几个省k区l o以及佳木斯 !西安 !宁波 !包头 !洛阳 !汕头 !杭州等几
个市都建立了自己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o各应急预案中都有关于资金准备的规定 ∀
u1t1u 5公益事业捐助法6及各种关于捐赠的规范性文件 t|||年 y月 u{日通过的5公益事业捐赠法6是我
国第一部关于公益捐赠的法律 o它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法律对于扶贫济困的优良道德的认可和保护 ~uss{
年 w月 u{日颁布实施5救灾捐赠管理办法6主要是针对救灾募捐主体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的社会捐赠活动 ∀还有其他省 !市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委颁布的地方法规或
规章关于社会捐赠的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鼓励和规范捐赠活动 o保护捐赠人 !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
益 o进一步促进公益事业的有序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
u1t1v 防治地震灾害 !防洪防汛系列法律法规 我国关于防治地震灾害 !防洪防汛方面的法律法规初步形
成了规模 ∀上位立法主要指 t||z年通过的5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法6 o它第一次以基本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我
国的防震减灾工作 ~同年通过的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6对防洪投入由政府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制
vsu 第 tt期 邹丽梅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法律对策
度作了规定 ∀ 5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6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一个地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条例 o将政
府投入 !对口支援 !社会募集 !市场运作等方式筹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方式纳入法制化轨道 ∀
212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立法必要性
u1u1t 实施林业灾后资金救助时无法可依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 ∀近年来 o每一次较大的灾害
事件 o无不涉及到生态及林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 o中国政府每年安排的林业救助投入
也不断增加 o社会各界在林业发生灾难时捐款数量也逐年递增 ∀为了加强对林业救助资金的管理 o提高使用
效益 o有必要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 o从法律上明确救助资金来源 !资金投入对象 !额度 o能更大程度加大资金
投入力度 o并确保资金健康运行 ∀
我国至今还没有以人大立法或国务院条例形式颁布的专门的灾害救助法 o也没有关于林业灾后救助的
部门规章 o在林业灾害救助中大多依据的是部长令和国务院的政策性文件 ∀而这些行政命令和政策性文件
是在一定的形势下做出的 o具有很强的时间性 o其内容一般内只包含一个方面 o其效力一般只针对特定人发
生k周训芳 ousswl ∀一部林业灾后资金救助规范属于专门性的林业专项救助法规 o如果由国务院以行政法规
的形式对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性质和任务 !地位和作用做出规定 o可以弥补立法的缺失 o在效力上更有利于
保障和救助受灾林农和林场 o促进灾后林业生产的恢复 ∀
u1u1u 受灾林农和林场的请求权需要法律来保障 当灾害发生的时候 o在国家与灾民之间产生救助与被救
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自然灾害 !林业灾害使林农和林业企业受到损失时 o损失由谁来补偿 o通过什么途
径 !以什么程序 !向政府的哪个部门提出申诉 ‚如果法律法规不加以明确 o受害人的利益就得不到及时 !充
分 !有效的保护 ∀灾民向国家请求救助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确认 ∀
u1u1v 确立全社会共同救助机制的需要 由于林业灾害救助的公共性 !公益性特点 o决定了林业灾后救助
应该由全体社会成员来共同进行 ∀用法律制度来制约和规范林业灾后资金救助工作中的各行为主体 o有利
于强化社会共同的认知 o确定社会共同责任 o从而为全社会支持林业灾后重建提供法律保障 ∀而且 o在资金
救助上 o也不应该单纯依赖某一种救助方式来解决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o不同的救助主体采用不同的资金救
助方式 o各种资金救助方式能分别发挥不同的作用 o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多种资金救助的方式 o使其合理组合 o
多管齐下 o才能最有效地达到救助效果 o并保证救助原则和方针的稳定性和强制执行力 ∀
u1u1w 与国际林业灾后救助接轨的需要 世界上林业资源发展好的国家不仅有一套完备的森林资源法律
体系 o也有一套完备的林业自然灾害救助的法律体系 ∀为了进行国际灾后救助的交流 !合作与互助 o我国需
要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 o制定我们自己的林业灾后救助法律 o与国际规定接轨 ∀
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 o也是世界上林业自然灾害救助立法较早且相当完善的国家 ∀日本政
府把林业作为一种公益事业进行补偿 o对林业自然灾害的救助主要体现在林业补助金制度上 o主要包括对森
林病虫害防治 !防止山地灾害 !森林火灾预防等 ∀为了保障在灾害情况下林业经营者有稳定的收益 o政府专
门设置了人工林的森林保险 ∀保险内容包括火灾 !气象灾k风害 !水害 !雪害 !干害 !冻害及潮害l ∀t|vt年日
本颁布的5国有林特别会计法6规定 o政府可给林业经营单位以长期无息或低息贷款 o同时 o在税率方面也给
予优惠 ~此外 ot|wz年制定的综合的5灾害救助法6对日本减灾工作有序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k王权典 oussvl ∀
美国林业资源丰富 o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组成部分 ∀从 us世纪 ys年代开始 o美国林业局就建立了森林
火灾的原因和措施方面的资料 o依据风险评估资料 o采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此外 ot|zw年美国颁布了5灾
害救济和紧急救助法6及作为其补充的5联邦政府应急计划6 o也规定了联邦如何对受重大灾害事件的各州实
施救援k׫²°¤¶ ετ αλqoussyl ∀
v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法律对策
311 实施财政救助的法律对策
财政救助主要指国家对救灾资金的财政投入 ∀对于林业自然灾害救助 o特别是突发性特大灾害发生后 o
只有各级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才能组织调动大量的人力 !物力 !财力 o有组织 !有计划地实施救助k祁毓 o
uss{l ∀这也是国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保障作用的具体体现 ∀因此 o在众多的资金救助方式中 o财政救助又
是重中之重 ∀尽管国家5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6中对财政资金拨付有相应规定 o但是一部专门对林业
wsu 林 业 科 学 ww卷
灾后资金救助的部门规章 o对规范林业财政救助的力度是不同的 ∀一部专门明确的部门规章 o对于林业自然
灾害救助的财政支出做出硬性规定 o会对财政救助有督促作用 ∀
首先 o可以在立法中明确财政救助主体 }国家财政部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及地方各级林业
局 ∀林业自然灾害属于所有自然灾害的一种 o因此救灾资金的预算和负担应由民政部组织协调发展改革委 !
财政部等部门 o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和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6规定 o安排中央救灾资金预算 ∀并且根据救灾
资金分级负担 o即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都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o以受灾地区地方财政为主的原则 o由中央政
府灾害管理机构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其次 o救助内容 }财政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包括林业
灾后救助所特有的林木补植补造 !竹林恢复 !外购苗木 !苗木繁育 !枯倒林木清理以及受伤及死亡野生动物无
害化处理及救助等工作 ∀再次 o救助标准 }针对林业自然灾害的特殊性 o其财政救助标准也应该不同 ∀因
此 o采取专门性规定对保障受损林农利益将起到保障作用 ∀如规定由受灾人进行申请补助 o经受灾地的市或
县林业主管机关依受损程度进行勘查评估 o对林农产生严重影响者 o可以于林业自然灾害发生后 ys日内携
带相关资料项目报请财政补助或申请低息贷款 ∀再次 o救助的管理机制 }建立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工作责任制 o对于救灾资金的管理 o实行救灾资金封闭运行 !专账管理的制度 o明确救灾资金的分配权 o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分配 !挪用救灾资金 o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o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
312 实施保险救助的法律对策
保险救助是在林业灾害发生时 o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和补偿的救助方式 o保险救助金的支付依据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保险合同 o保险合同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 o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与财政救助相比 o
保险救助具有较强的刚性约束 o其补偿数额也相对较多 ∀因此在林业灾害发生时 o保险救助可以作为一种有
效的救助途径 ∀关于保险救助的立法建议主要有下面 u点 }
首先 o规定财政救济资金投保制度 ∀保险救助的前提是受灾林农提前有投保的行为 o所以对一些没有投
保的林农就无法通过保险救助得到补偿 ∀因此 o为了提高保险救助的比率 o可以在立法中规定财政救助资金
投保制度 o从救助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建立财政保险基金 o并按照保险原则加以运用 ∀规定林业灾害保险的经
营主体 !参与主体 !收益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o明确政府在开展林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和职能 o保障林业
保险体系的建立与健全 o并将此项制度作为资金救助的一种方式存在 ∀
其次 o规定林业巨灾保险基金制度 ∀国家财政还可以从预算中再拿出一块用作林业巨灾保险基金 o以使
更多受灾的林农能从保险救助中获益k柯涵 ousszl ∀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再保险的形式把风险向外转移 o以
此来分散风险提高其承保能力 ∀
313 实施社会捐助的法律对策
社会捐助也是林业自然灾害救助的重要来源 ∀从法学理论上讲 o社会捐助属于具有道德和社会公益性
质的赠与 ∀我国目前关于社会捐助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 t|||年通过的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
法6 o该法也可以适用于由于对灾害造成林业损失的社会捐助 ∀在林业灾后社会捐助法律关系中 o主要涉及
三方当事人 o捐赠人 }主要是实施捐赠行为的自然人和法人和其他组织 ~受赠人 o接受捐赠的单位或组织 o他
们不是捐赠的实际受益者 o而是代表受益人接受捐赠的单位或临时机构 ~受益人 o实际遭受损失的林农和林
业企业 ∀在现行法律适用过程中涉及到的林业灾后资金捐助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o这也是林业灾后资金
救助单独立法需要考虑的地方 ∀
v1v1t 关于社会捐赠的调整范围的建议 5公益事业捐赠法6规定的受赠人仅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
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u种 ∀而实际生活中 o公益捐赠不仅仅指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而进行的捐赠活动 o
还包括一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捐赠活动 o比如 o某林业企业发动本企业职工向受灾林农捐款而成立的临时
机构 o该机构既非公益性社会团体所派驻该企业的分支机构 o也非经委托的受益人的代理人 o但是这类临时
性机构却具有实用性并且发挥了一些积极的社会救助作用 ∀因此 o林业灾后社会捐赠还应该包括向其他代
表受资助的不特定人利益的临时机购进行的捐赠 ∀
v1v1u 关于捐赠人 !受赠人和受益人权利义务的建议 tl 实施林业自然灾害捐赠的捐赠人的权利主要包
括 }捐赠人享有请求实现捐赠目的的权利 o因为受赠人不一定是受到灾害的林农 o有可能是中国红十字会和
地方各级政府 o所以捐赠人享有请求受赠人实现自己对林农捐赠的权利 ∀捐赠人享有依法撤销捐赠合同或
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o当然这种权利要受到严格限制 o只有捐赠人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捐赠
xsu 第 tt期 邹丽梅 }林业灾后资金救助的法律对策
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捐赠人负有给付捐赠资金的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捐赠义务的责任 ∀
ul 受赠人一般是接受委托的人 o而不是直接的受益人即林农或林业企业 o因此他们享有请求捐赠人履
行给付 !接受给付和请求捐赠人赔偿损失的权利 o这也是为了保证受灾林农或企业的利益得到实现的保障 ∀
受赠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受赠人对其管理的捐赠资金负有实现捐赠目的即交付给受灾林农和妥善管理捐赠
资金的义务 ∀
vl 受益人即受灾林农享有请求捐赠人履行给付捐赠资金的权利 ~享有请求委托的受赠人实现捐赠目
的即请求受赠人交付接受赠与资金的权利 o并在受到损失时享有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k康福军 ouss{l ∀只有
明确了三者的权利义务 o才能使林业灾后的社会捐助救助途径得以顺利进行 ∀
314 实施国际救助的法律对策
自然灾害无国界 o林业受灾又具有相似性 o并且由于森林的生态效益 o造成的危害是共同的 o因此全世界
各国行动起来 o发挥各自的优势 o同时充分利用国际组织 o齐心协力才能达到灾害救助的目的 ∀而且 o在当今
世界传媒和咨询高度发达的情况下 o一国一地区发生的重大突发灾害及其救助情况 o已经无法再讳莫如深 o
一些重大突发灾害的救助 o也往往超出本国本地的承受范围 o因此借助他国乃至全球的力量来共同对抗灾难
是各国通行的做法 ∀在国际上关于林业灾害的救助主要包括赠与及借贷 u类 o可以通过立法和签订国际条
约的形式接受国际救助 ∀
首先 o通过国内立法上的授权性条款赋予受灾主体接受国际救援的权利 o但一般是通过国家作为受赠人
再转给受益人即灾民的形式进行 o同时规定接受资金救助的原则 !工作程序等 ~其次 o通过立法规定当灾情
发生时 o作为受赠人的国家机关有向国际社会通报灾情 o积极争取外援的义务 ~再次 o接受救援主体有同其
他国家进行国际间救助的交流与合作k李学举 ousswl和向国外进行救助的义务 o如培训林业灾害管理人员 !
进行林木和野生动物救助技术合作开发 o进行信息交流等合作等 ∀
参 考 文 献
康福军 quss{1 浅析公益捐赠的法律性质及其立法完善 q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q«·³}ΠΠººº q¯∏±º ±¨§¤q¦²°Π©¤¬∏¨uss{swΠwu|v|
柯 涵 qussz1 我国自然灾害管理与救助体系研究 q武汉 }武汉科技大学出版社 ox1
李学举 qussw1 我国的自然灾害与灾害管理 q中国减灾 oy }y p {1
祁 毓 quss{1 我国自然灾害救助财政投入现状 !问题及对策 q地方财政研究 ot }ux p u{1
王权典 qussv1 论环境安全视角下我国灾害防治法制建设 q自然灾害学报 otukvl }tyt p tyz1
周训芳 qussw1 林业法学 q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ot{1
°¤∏¯ „ • o ‹¤±±¨ ²¯µ¨ • ‹ qussz1≤«¤µ¬·¼ «¤½¤µ§) ¤µ¨¤¯ «¤½¤µ§·²±¤·∏µ¤¯ §¬¶¤¶·¨µ¬±¶∏µ¤±¦¨ q∞±√¬µ²±° ±¨·¤¯ ‹¤½¤µ§¶ozkwl }vut p vu|1
׫²°¤¶„ Š o׫²°¤¶ o ¤µ¬¤Œ  qussy1°²¯¬·¬¦¤¯ ¤¯ ²¯¦¤·¬²± ²© ˜≥ ¤ªµ¬¦∏¯·∏µ¨ §¬¶¤¶·¨µ³¤¼° ±¨·¶¬±·«¨ t||s¶qŒ±·¨µ±¤·¬²±¤¯ • √¨¬¨º ²©¤º ¤±§∞¦²±²°¬¦¶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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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责任编辑 石红青l
ysu 林 业 科 学 ww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