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韩兴国 黄建辉 娄治平
期 刊 :植物学通报 1995年 12卷 专辑2期 页码:168-184
关键词:关键种;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学;互惠共生。;
摘 要 :本文详细讨论了关键种概念的涵义和这一概念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应用中的意义与缺陷。我们认为,关键种——即那些活动或多度对群落组成、生态系统功能过程和群落的演替方向等具有比其它物种更重要作用的物种——对于研究群落中物种的相互作用强度、食物链理论、生物多 样性的维持机制、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功能等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关键种概念只是一个用于描述物种在群落中相对重要性的术语,而不能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依据。这是因为:1.关键种的定义太广,它几乎包括了生态系统中处于食物链各个营养级上的物种,因此,对不同的人来说;关键种表示不同的物种。2.关键种只表示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物种在群落中的相对地位,并不是物种的特有性质。评价每个物种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各个物种之间的相互作用需要我们对组成群落的所有物种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有充分的了解。这不仅对于物种组成复杂的群落(如热带雨林)难以做到,对简单的群落也有很大困难。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衡量关键种的定量标准。3.过分强调关键种的作用实际上等于承认生态系统中有冗余种,往往使人们产生非关键种的丢失无关紧要的错觉。但是,非关键种在特定的条件下对生态系统稳定性的维持也是相当重要的。4.以关键种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的策略不利于那些具有特殊意义的物种(如生物活化石)和农业生物资源的保护。5.物种灭绝的主要原因是生境破坏,所以,更有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策应该强调更大尺度水平上(如生态系统或景观水平)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生境的完整性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中心,而不仅仅是保护群落中的几个关键种。所以,围绕关键种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策时,必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