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文 :中草药 Chinese Traditional and Herbal Drugs 第 45 卷 第 10 期 2014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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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无权专利实证分析
孙维傲 1,袁红梅 2*,丁 磊 2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16
摘 要:从无权专利的角度,对中药制造行业 2013 年 4 月前公开的 44 297 件无权专利进行了多个维度的数据分析,包括主
要申请人分析、专利法律状态分析、无权专利发生阶段分析、无权专利维持年限分析等,系统呈现了中药专利无权的方式,
进而深入探寻无权方式背后的原因,发现主要存在专利发明点发掘不深入、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不高、专利申请过程中缺
乏有效监管、授权后专利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对中药制造企业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中药;无权专利;专利质量;过程控制;专利分析
中图分类号:R28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0253 - 2670(2014)10 - 1496 - 06
DOI: 10.7501/j.issn.0253-2670.2014.10.027
Empirical analysis of invalid patents of Chinese materia medica
SUN Wei-ao1, YUAN Hong-mei2, DING Lei2
College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henyang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Shenyang 110016, China
Key words: Chinese materia medica; invalid patent; patent quality; process control; patent analysis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存在
很大差距。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
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将其作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
变、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法律保障予以高度关注。政
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强力推进知识产
权事业,这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有了长足进步,我
国的专利申请量在 2011 年底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
专利申请最多的国家。但是,伴随着知识产权规模
的扩大,注重规模效应、忽视内涵发展的弊端也逐
渐凸显,在专利申请量迅速扩大的情况下,一些专
利成果转化率非常低下,专利主体错位,这些因素
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
颈。因此,只有改变知识产权事业粗放式发展的模
式才能使这一领域步入良性、持久的发展环境。
本文以我国在世界范围内拥有技术优势并具有
巨大发展潜能的中药(不包含中药饮片)为研究样本,
尝试从无权专利的维度剖析专利质量,以中药为研究
样本,对中国知识产权网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2013 年 4
月前公开的中药专利数据进行了专利有效性检索,检
索到 81 572 件专利申请,其中,处于无权状态的专利
有 44 297 件,通过对中药无权专利的实证分析,提出
中药专利申请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希望这
一研究对提升我国专利申请质量有所启迪。
1 无权专利的法律内涵
1.1 专利法律状态
专利法律状态是指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当前所
处的状态,其贯穿权利从诞生到消亡的整个过程,
能帮助了解专利申请是否授权,授权专利是否有效,
专利因何无权,专利权人是否有过变更,专利是否
已经实施以及其他相关的信息,是对一项专利的有
效性、地域性以及当前权属情况的反映。
专利法律状态的获得主要基于对专利信息的检
索。针对专利法律状态的检索主要分为:专利有效
性检索、专利地域性检索和权利人变更检索。本文
所有法律状态信息均为专利有效性检索。专利有效
性检索是指对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当前所处的法律
状态进行的检索,其目的是了解该项专利申请是否
被授权,授权的专利目前是否仍然有效,或者是因
何种原因导致失效[1]。
常见的专利法律状态信息包括专利申请公开、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针对发明专利)、专利申请的
撤回、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专利申请的驳回、专
收稿日期:2013-11-20
作者简介:孙维傲,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医药知识产权。Tel: 18501038523 E-mail: sunweiao@163.com
基金项目:2012 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校产学研用结合培养创新人才研究 [序号 73]
*通信作者 袁红梅,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医药知识产权。Tel: 13604027062 E-mail: yuanhm6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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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权利的恢复、专
利权的转移、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
质押和保全及其解除、著录事项变更、通知事项等。
但归结起来,专利法律状态可以分为 3 类,即有权
状态、审中状态和无权状态。
1.2 无权专利
本文所称无权专利是指处于无权状态的专利。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法律状态来看,本文的
无权专利是指申请人已将某一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
局提出专利申请,但因各种原因这一专利目前不具
有专利权,这类专利法律状态信息主要包括:专利
申请的撤回、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专利申请的驳
回、专利权的视为放弃、为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
权、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和专利权的
撤销(现行专利法已无撤销条款)。
专利权作为一种独占使用权,只有在相应的时
间、地域内才享有保护,因此,无权专利可以从一
定维度反映专利申请的质量,有助于深入剖析我国
专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
进建议,并对评估专利价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中药无权专利数据统计
2.1 主要申请人统计
笔者对2013年4月前我国的中药专利申请进行
统计,将申请人按专利申请量进行排名,并对专利
申请量在 100 以上的 25 名申请人进行了重点分析。
前 25 名申请人的申请量如表 1 所示,进入排名的个
人申请人有 7 位,其中以杨孟君居榜首,申请量为
936 件;进入排名的高校申请人有 3 个,分别为浙
江大学(165 件)、南京中医药大学(145 件)和沈
阳药科大学(112 件);其余均为企业申请人。
表 1 中药专利申请量在 100 以上的前 25 名申请人的法律状态统计
Table 1 Legal status statistics for top 25 patent applicants with more than 100 applications about Chinese materia medica
法律状态 / 件 排名 申请人 申请量 / 件
无权 审中 有权
无权比重
(占总申请量)/ %
1 杨孟君 936 936 0 0 100.00
2 北京艺信堂医药研究所 763 755 0 8 98.95
3 北京绿源求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57 95 397 165 14.46
4 天津天士力 373 30 104 239 8.04
5 天津生机集团 283 114 132 37 40.28
6 北京阜康仁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233 226 3 4 97.00
7 北京正大绿洲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29 162 1 66 70.74
8 毛友昌 221 209 0 12 94.57
9 泰一和浦(北京)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188 44 16 128 23.40
10 王建友 183 73 94 16 39.89
11 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172 19 62 91 11.05
12 天津市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166 132 31 3 79.52
13 浙江大学 165 55 34 76 33.33
14 尹克华 164 164 0 0 100.00
15 成都绿迪科技有限公司 156 0 156 0 0
16 南京中医药大学 145 27 36 82 18.62
17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43 12 34 97 8.39
18 北京奇源益德药物研究所 139 110 0 29 79.14
19 重庆市南川区瑞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4 0 124 0 0
20 北京天科仁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19 117 2 0 98.32
21 沈阳药科大学 112 58 29 25 51.79
22 尹克山 111 111 0 0 100.00
23 颜怀伟 110 106 0 4 96.36
24 王衡新 107 101 0 6 94.39
25 北京中科仁和科技有限公司 101 101 0 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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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入排名的申请人进行申请信息统计发现,
无权专利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其中有 14 位申请人的
无权率达到了 51.8%以上,有 10 位申请人的无权率
达到了 94.4%以上,更有 4 位申请人的无权率占到
了 100%。需要说明的是,重庆市南川区瑞丰农业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绿迪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
2010 年和 2011 年才开始申请专利,专利申请现都
处于公开状态,还未进行审查,因此两家公司专利
无权率为 0。
将前 25 名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进行无权类型统
计,结果见表 2。其中无权类型主要集中在专利申
请的视为撤回上,其次较多集中在专利权的终止和
专利申请的驳回上。由表 2 还可以看出专利申请的
视为撤回占各申请人无权专利总数(视撤率)的比
重很大,以以岭医药(接近 49%)为界,仅有 6 位
申请人的视撤率在 50%以下,分别为河北以岭医药
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北京
正大绿洲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颜怀伟和王建友。
表 2 中药专利申请无权类型统计
Table 2 Type statistics of invalid patents about Chinese materia medica
专利权的终止 / 件 申请人 无权量
/ 件
视撤率 / % 专利申请的视
为撤回 / 件
专利申请的
撤回 / 件
专利申请的
驳回 / 件
为避免重复授权
放弃专利权 / 件
专利权的视
为放弃 / 件 未按时缴纳年费 专利权的主动放弃
杨孟君 936 100.0 936 0 0 0 0 0 0
尹克华 164 100.0 164 0 0 0 0 0 0
尹克山 111 100.0 111 0 0 0 0 0 0
北京天科仁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17 100.0 117 0 0 0 0 4 0
北京阜康仁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226 100.0 226 0 0 0 0 29 0
北京中科仁和科技有限公司 101 100.0 101 0 0 0 0 101 0
北京绿源求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5 100.0 95 0 0 0 0 1 0
天津生机集团 114 97.4 111 0 0 0 2 1 0
天津市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132 95.5 126 4 1 0 0 1 0
北京艺信堂医药研究所 755 95.1 718 0 5 0 3 29 0
北京奇源益德药物研究所 110 94.5 104 0 6 0 0 0 0
毛友昌 209 90.9 190 0 15 0 0 4 0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2 83.3 10 0 2 0 0 0 0
王衡新 101 70.3 71 0 30 0 0 0 0
泰一和浦(北京)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44 61.4 27 0 13 0 4 0 0
天津天士力 30 53.3 16 0 14 0 0 12 56
南京中医药大学 27 51.9 14 0 4 0 0 9 0
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19 47.4 9 0 10 0 0 25 0
沈阳药科大学 58 44.8 26 1 13 0 0 18 0
浙江大学 55 30.9 17 0 12 1 0 25 0
北京正大绿洲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62 15.4 25 0 36 0 0 101 0
颜怀伟 106 0.9 1 0 5 1 0 99 0
王建友 73 0 0 0 2 3 0 12 56
2.2 按申请人意愿对无权专利的统计
按申请人意愿将统计所得的无权状态归为 3
类:主动型无权、被动型无权和客观性无权。主动
型无权主要指申请人主动放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
权,其对应的无权状态主要包括:专利申请的撤回、
为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专利授权后的主动放
弃、未缴纳年费的专利权的终止。
被动型无权包含以下 4 种:(1)专利申请的视为
撤回:申请人未履行专利法规定的程序性义务,如未
缴纳相关程序费用,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或逾期未答
复相关意见;(2)专利申请的驳回:未通过国家知识
产权局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的,如在指定期限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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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补正但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不属于可授权的
客体,修改不符合相关规定,申请具有“三性”缺陷
的;(3)专利权的视为放弃:知识产权局发出授予专
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未办理登记手
续;(4)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授权后,其他单位
或个人认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或其实施细则的规
定,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请求,致使该专利全部无
效或部分无效。客观型无权主要指专利期满终止,对
应的法律状态为专利权有效期届满。
如表 3 所示,被动无权的专利申请占总量的
62.43%,主动类型的占 37.27%,能维持到专利期满
终止的仅有 0.30%。可见,专利无权的发生多数情
况下并不是出于申请人的意愿,这意味着权利丧失
多由于疏忽或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在此基础上分析
被动无权的类型,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比重达到了
88.48%,其次是专利申请的驳回,达到了 11.26%。
表 3 按申请人意愿分类的中药行业无权专利类型
Table 3 Types of invalid patents based on applicants’ will
in Chinese materia medica industry
类型 无权状态 专利数量 / 件 总量 / 件
专利申请的撤回 376
为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
利权
729
专利授权后的主动放弃 75
主动型
未缴纳年费的专利权的
终止
15 289
16 469
(37.27%)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24 413
专利申请的驳回 3 107
专利权的视为放弃 35
被动型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36
27 591
(62.43%)
客观型 专利权的终止 133 133
(0.30%)
2.3 无权专利法律状态统计
2.3.1 无权专利法律状态总量统计 如图 1 所示,
无权专利的类型主要集中在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24 413 件)、专利权的终止(15 599 件)和专利申
请的驳回(3 107 件)这 3 种法律状态,而其中的
专利权的终止主要是因为未按期缴纳专利年费,有
15 289 件(表 3),占据了 98%以上。
2.3.2 无权专利的基本专利类型统计 我国的专利
保护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3 种类型。将中药专利按基本专利类型进行统计,
图 1 中药无权专利法律状态及数量
Fig. 1 Legal status and quantity of invalid patents
about Chinese materia medica
其中发明专利共计 73 084 件,占专利总数的
89.59%;实用新型共计 7 085 件,占专利总数的
8.69% ,外观设计和以专利合作协定(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途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
中药发明所占比例较小,分别为 894 件(1.10%)
和 509 件(0.62%)。此外,该 509 件 PCT 申请中,
只有 42 件为国内申请人提交。
由图 2 所示,我国中药行业的发明专利所占比
重多,处于绝对性的优势,但各类型专利(除外观
设计),无权专利所占比重都很大,且远远超过有权
专利量,其中,就发明专利而言,无权专利占据了
一半以上,达到了 53.70%,有权专利仅占了 16.73%。
此外,PCT 申请数量少,仅有 509 件。
图 2 中药专利类型分布与法律状态统计
Fig. 2 Type distribution and legal status cartogram
of patents about Chinese materia medica
2.4 无权专利按发生阶段统计
就专利申请进程,可分为在申请中、授权时及
授权后 3 个阶段。将统计所得的无权专利归入各阶
段,即在申请中无权的状态主要有专利申请的视为
撤回、专利申请的驳回及专利申请的撤回;授权时
的无权状态主要包括专利权的视为放弃和为避免重
复授权放弃专利权;授权后发生的无权主要为授权
后专利权的终止(未按时缴纳年费、期满终止、主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PCT 发明
4
3
2
1
0
申
请
量
/
×
10
4
件
39 249
21 605
12 230
4 520 159 2 406
296 101 497 232 108 169
无权
有权
审中
视撤 终止 驳回 放弃 撤回 无效 重复授权 撤销
3.0
2.5
2.0
1.5
1.0
0.5
0
申
请
量
/
×
10
4
件
24 413
15 599
3 107
729 376 36 3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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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放弃)和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此可发现:无权
专利(27 896 件)主要产生于专利的申请过程中,
也就是专利申请的提交及审查过程中,占申请总量
的 63%,进一步细分该阶段的申请发现,由于申请
人未履行专利法规定的程序性义务而导致专利被视
为撤回的有 24 413 件,由于未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
的初步审查、实质审查的有 3 107 件;无权专利产
生于授权后的也较多,共计 15 635 件,达 35%,几
乎均是由于未按期缴纳专利年费而失去专利权。
2.5 无权专利维持年限统计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限 20 年,实
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 10 年。维持专利有
效,需要按期缴纳专利年费,并且每年的年费数额
会随着保护时间的增长而呈阶梯式递增。但是,根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 39 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
的,可以依照该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减
缓缴纳有关费用,其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
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 85%的年费;申请人或者
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 70%的年费。
对中药无权专利维持的年限进行统计,如图 3
所示,专利量在第 1~4 年呈现上升趋势,其中,第
3、4、5 年构成了专利维持年限曲线的峰形(自申
请日起算维持到第 3、4、5 年的专利量分别为 10 493、
14 643 和 5 078 件),第 4 年达到峰值后迅速下降,
自第 11 年开始,曲线几乎无起伏平缓至终点。从图
3 还可看出,能够维持到有效期届满(20 年)的发
明专利仅有 33 个。
图 3 专利维持年限统计
Fig. 3 Maintaining time limit of patents
影响维持年限的因素很多,从专利本身考虑,
审查标准越严格,专利的质量越高,维持年限越长[2];
从经济效益分析,专利转化率越高,企业因专利的
收益越大,维持年限越长[2-3];从政策角度考虑,专
利费用减缓、资助的方式、额度,对企业的专利维
持年限也有相当大的影响[4-5]。
3 分析与讨论
就无权状态的分析,对主要申请人的分析结果
与对中药制造行业总体数据的分析结果呈现一致
性: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无权状态主要集中在专利申
请的视为撤回、专利权的终止和专利申请的驳回上。
专利无权的发生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出于申请人的主
动行为。就专利类型而言,发明专利虽然很多,但
无权量也最大,同时也缺少有分量的 PCT 国际申
请。专利维持年限过短,申请人缺乏继续维持专利
的动力。
以上结果说明,我国的中药专利在申请的过程
中缺乏有效地管理,包括申请中的流程监管、过程
控制和授权后的年费管理、实施管理以及评价管理
等;此外专利质量水平不高,无法带来可观的收益,
申请人维持专利的动力不足。
4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专利申请过程中主要涉及 3 个主体:申请人、
专利代理人、专利审查员。三者之间关系紧密。对
于一项专利申请而言,在提出申请到获得授权的过
程中,除去专利技术本身的突破性,可以由申请人
控制或间接控制的部分主要有 4 个方面:(1)技术
交底书的质量;(2)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3)积
极配合专利审查的态度;(4)有效地专利管理。
笔者根据本文部分专利数据分析的结果,并以
上述申请人可控的 4 个方面为基础,就专利申请中
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
4.1 提供完整、充分的技术交底书
根据专利分析数据,专利申请的驳回是导致权
利丧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以专利申请文本为审查对
象。专利技术交底书是专利申请文件的信息源,其
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这
种影响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人员不了
解专利申请中应当公开何种内容,该内容应该公开
到何种程度,从而导致技术交底书中涉及的保护方
案不全面、发明点不明确、实施方式不清楚。(2)
未能认识到专利申请文件清楚、完整的重要性,在
1.6
1.4
1.2
1.0
0.8
0.6
0.4
0.2
0
申
请
量
/
×
10
4
件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维持时间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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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技术资料方面不积极、不配合。(3)在申请专
利的同时仍想将其技术方案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导
致技术方案公开不完整、不充分,不满足专利申请
要求。(4)错把技术方案中的大量信息当作现有技
术,疏于描述。
因此,建议没有成熟专利管理部门的企事业单
位申请人或者没有撰写经验的公民申请人尽量委托
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完成相关专利的撰写、答复
工作,这样可以在与代理人沟通的过程中最大限度
地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且即时有效的沟通还可以
帮助代理人更好的了解技术方案,有助于更深入的
挖掘专利保护点,使得专利的保护更全面。
另外,企业可以邀请专利代理机构的资深代理人
对技术人员进行专利交底书的撰写培训,并在代理机
构的帮助下细化专利交底书撰写模板;设置专利交底
书撰写考核标准,从而提高技术交底书的质量,进而
更好地帮助代理人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4.2 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除去技术本身的突破性,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
量与代理人的专业技能、法律经验,申请人提供的技
术交底材料的质量,以及代理人与申请人之间的有效
沟通有关。在实践中,代理人技术和法律经验的不足
会导致申请文件存在缺陷,而代理人与申请人之间的
沟通不畅,更会造成技术发掘的不深入[6]。
因此,对于代理人而言,应当提高沟通技巧、
累积经验,从而赢得申请人的信任,增强引导申请
人扩展交底内容的能力;对于申请人而言,为避免
撰写损失,应当委托资深的代理机构,做好技术方
案的梳理工作,积极配合代理人的引导,深入发掘
新的技术要点。
4.3 配合专利审查并积极争取权益
积极配合主要是指申请人应当对审查员在初步
审查和实质审查过程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积极有效地
响应,委托代理机构的,则应积极配合代理机构克
服缺陷。避免因不积极履行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而
导致权利丧失的情形出现。
4.4 规范专利管理,降低程序性损失
在中药制造行业,逐渐升温的专利保护意识已
得到了印证,中药专利的申请量逐年攀升,近几年
呈直线上升趋势;但是结合专利分析数据,众多申
请人无论是企业、个人,还是高校,专利的无权数
量在专利申请量中均达到了很高的比重,且失权主
要是因为程序性问题,并且绝大多数专利维持时间
过短,维持时间多集中在第 3~5 年。笔者认为其症
结可能在于专利管理部门的缺失以及专利流程监管
的不到位。
专利权的获得从申请到授权,要经过一系列严
格的审查程序。各个程序之间都是前后相继的,对
于专利申请人而言,稍有处理不当都可能造成申请
人专利管理成本的增加,甚至是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应当认真了解、熟
悉我国现行的专利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要求
规范办理专利手续的行为,积极构建适于监控的专
利流程管理体系。
当然,专利申请不是最终目的,专利申请也不
是专利管理的全部,对于专利权人更重要的是将专
利成功转化实施,在专利制度的保护下为专利权人
产生价值。因此,申请人应当修正专利意识,改变
目前重量轻质的现状;重视专利授权后的专利管理,
包括年费管理、专利的实施转化管理、专利许可管
理等,形成权责分明、职能划分明确的管理部门,完
善相应的专利管理制度促进专利流转,使得有价值
的专利不在“沉睡”中被忘却[7],进而延长专利维
持时间,转化为更持久的生产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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