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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fference of quality standard for Chinese materia medica, phytomedicines, and traditional herbal medicines in China, US, and European Union

中美欧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质量标准差异分析



全 文 :中草药 Chinese Traditional and Herbal Drugs 第 43 卷 第 1 期 2012 年 1 月

·182·
·综 述·
中美欧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质量标准差异分析
何 毅 1, 2,叶正良 2,赵利斌 2,郭治昕 2,孙 鹤 1, 2*
1. 天津大学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天津 300072
2. 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天津 300410
摘 要:很多中药企业正在为中药的国际化进行着艰苦的努力,在中药国际化实践的进程中,自始至终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就是如何阐明中药质量的可控性和一致性,中药质量标准如何才能获得国际药政管理部门的认可。提升我国中药质量和质量
标准是实现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关键,同时只有识别差异才能缩短差距,通过分析中国、美国和欧盟对中药/植物药/传统
草药质量标准的要求而对我国的中药研发和生产企业有所启示。
关键词: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质量标准;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R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0253 - 2670(2012)01 - 0182 - 05
Difference of quality standard for Chinese materia medica, phytomedicines,
and traditional herbal medicines in China, US, and European Union
HE Yi1, 2, YE Zheng-liang2, ZHAO Li-bin2, GUO Zhi-xin2, SUN He1, 2
1. School of Pharmaceutic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ianjin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2, China
2. Tianjin Tasly Group Co., Ltd., Tianjin 300410, China
Key words: Chinese materia medica (CMM); phytomedicine; traditional herbal medicines (THM); quality standard; internationalization

自 20 世纪 40 年代纯化的青霉素成为抗生素开
始,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60 多年来新药研发
的重点一直是合成或高度纯化的化学药品[1]。当前
全球新药研发呈现高投入、低产出的特点,与此同
时化学合成药物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其不可忽视
的不良反应和对某些疾病的束手无策开始困扰着人
类[2]。回归自然的呼声日渐高涨,植物药由于其独
特的整体和多靶点治疗特点在新药研发领域再次受
到青睐,西方制药巨头也纷纷将医药研发重点放在
了植物药上[3-4]。
为推动和鼓励植物药的研究与创新,美国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 2004 年 6 月出台了植
物药指南。同年,欧洲药物管理局(EMA)发布了
传统草药指令[5],对在欧盟有广泛使用记录的草药
施行简略申请。
在上述指南与法令的带动下,FDA 于 2006 年
批准 Veregen®作为第一个以绿茶混合物为有效成分
的植物新处方药在美国上市[6]。同时,截止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仅英国药品和保健品管理局(MHRA)
就收到 211 件传统草药申请,其中 101 件获得批准,
其中很大比例的传统草药均为 2 种或 2 种以上植物
药材或植物原料的复方。
在国内,很多中药领军企业也在为国际化之路进
行着艰苦的努力,在中药国际化实践的进程中,自始
至终困扰着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如何阐明中药质量
的可控性和一致性,中药质量标准如何才能获得国际
药政管理部门的认可。可以说,提升我国中药质量和
质量标准是实现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关键。只有识
别差异才能缩短差距,本文通过分析中国、美国和欧
洲对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质量标准的要求,以期对
我国的中药研发和生产企业有所启示。
1 中美欧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质量标准对比
1.1 依据标准
FDA 出台的《植物药指南》中对植物药研发的

收稿日期:2011-07-12
作者简介:何 毅(1977—),女,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际法规与注册、中药现代化。Tel: (022)86342135 E-mail: carolheyi@gmail.com
*通讯作者 孙 鹤
中草药 Chinese Traditional and Herbal Drugs 第 43 卷 第 1 期 2012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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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EMA 出台的《草药/
传统草药质量标准指南》中也为植物药材、植物提
取物和植物产品制订统一质量标准提供了一般原
则。同时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在
2010 年 11 月发布的《天然药物研究技术要求(征
求意见稿)》中也指出,应当建立天然药物原料、提
取物及制剂的质量标准并应参照《中国药典》的格
式和规范,撰写原料、提取物及制剂的质量标准,
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标准起草说明。
因此,本文主要依据 SFDA《天然药物研究技
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中国药典》2010 年版一
部、FDA《植物药指南》和 EMA《草药/传统草药
质量标准指南》对中国、美国、欧盟关于中药/植物
药/传统草药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比较分析。
1.2 质量标准对比
中国、美国、欧盟植物药材、植物原料、植物制
剂质量标准对比见表 1~3。在 3 个表中“+”表示必
须项目;“-”表示不做要求;“±”表示可适当减免。
欧盟均对植物药材和植物原料(提取物)质量标准中
的机会性毒素进行规定:若有霉菌毒素的潜在污染,
则应加以控制。欧盟对植物原料(提取物)和植物制
剂质量标准中的光谱或色谱指纹图谱化学鉴别同样
做出相同规定:只通过色谱保留时间进行的鉴别不被
认为有特异性,而综合的色谱检测(如 HPLC 和 TLC
密度测定)或如 HPLC-UV 二级管阵列、HPLC-MS、
GC-MS 可能是接受的。美国对植物原料(提取物)
和植物制剂质量标准中的活性成分或特征标记物(若
活性成分不详)的定量测定做出相同规定:若植物原
料或一种制剂由几种原药材混合后加工而成,且每种
活性成分或标记物不能定量测定时,那么可以对几种
活性成分或标记物进行综合测定;当多种活性成分或
标志性成分已清楚,那么应该对其进行化学定性以及
测定各组分的相对量;如果认为植物原料药存在效价
强(即活性高)、有毒、易成瘾或有滥用可能(如麻
黄或大麻),应该对这些活性成分进行生物活性定量
和/或化学定量测定。
表 1 中国、美国、欧盟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药材质量标准对比
Table 1 Comparison on quality standards of CMM, phytomedicines, and THM in China, US, and European Union
项 目 中国 美国 欧洲
定义 - - +
性状 + - +
植物鉴别 + + +
光谱或色谱指纹图谱化学鉴别 ± + ±
活性成分或特征标记物(若活性成分不详)的化学鉴别 ± + ±
活性成分或特征标记物(若活性成分不详)的定量测定 + + +
生物活性测定(若可能,活性化学成分不清或无法定量时) - - -
重金属 - ± ±
微生物限度 - ± ±
农残,包括农药的母体及其主要毒性代谢物 - + ±
机会性毒素(如黄曲霉素) - + ±
异物和混杂物 - + +
总灰分 - - +
酸不溶性灰分 - - ±
水溶性浸出物 - - ±
可萃取物 - - ±
粒度 - - -
水分 - - +
炽灼残渣 - - ±
硫酸盐灰分 - - ±

在中美欧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药材质量标准
对比中,欧盟要求植物来源、药用部位及其状态的
定性说明,同时应描述原药材的地理来源和生长条
件;原药材感官、宏观和微观特征的定性说明;在
植物鉴别中至少应包括其中 3 项:宏观特征、微观
特征、色谱方法、化学反应;重金属、炽灼残渣、
硫酸盐灰分检查项是否应列入质量标准应根据产品
开发阶段的数据和药材的品种、种植、生产工艺决
中草药 Chinese Traditional and Herbal Drugs 第 43 卷 第 1 期 2012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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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中国、美国、欧盟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原料 (提取物) 质量标准对比
Table 2 Comparison on quality standards of CMM, phytomedicines, and THM (extract) in China, US, and European Union
项 目 中国 美国 欧洲
定义 - - +
外观 + + +
光谱或色谱指纹图谱化学鉴别 ± + +
活性成分或特征标记物(若活性成分不详)的化学鉴别 ± + ±
活性成分或特征标记物(若活性成分无法确定)的化学定量 + + +
如有可能进行生物学活性测定(当活性化学成分未知或不能定量时) - - -
用干重量表示的规格 - + -
炽灼残渣 - + ±
含水量 - + +
残留溶剂 - + +
重金属 - + ±
微生物限度 - + ±
动物安全性试验 - ± -
农药残留 - + ±
放射性同位素污染 - ± -
机会性毒素(如黄曲霉素) - + -
内源性毒素(如吡咯双烷类生物碱) - + -
影响原料药生产所用植物原药材的其他细节 - + -
硫酸盐灰分 - - ±
霉菌毒素 - - ±
表 3 中国、美国、欧盟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 (制剂) 质量标准对比
Table 3 Comparison on quality standards of CMM, phytomedicines, and THM (preparation)
in China, US, and European Union
项 目 中国 美国 欧洲
外观 + + +
光谱或色谱指纹图谱化学鉴别 ± + +
活性成分或特征标记物(若活性成分不详)的化学鉴别 ± + ±
活性成分或特征标记物(若活性成分不详)的化学定量分析 ± + +
如有可能进行生物学活性测定(当活性化学成分未知或不能定量时) - - -
用干重表示的规格 - + -
溶剂残留 - + +
微生物限度 + + +
机会性毒素(如黄曲霉素) - + -
其他与特定剂型有关的性质(如固体口服制剂的溶出度、非肠道用药的灭菌、
非肠道用药的动物安全性试验(适当时)
+ + +

定;若微生物限度与欧洲药典不同,申请者应加以
说明;应充分考虑农药、熏蒸剂的潜在残留,必要
时加以控制;当植物药材用于草药茶或固体制剂中,
粒度可能对溶出、生物利用度和稳定性产生显著影响
时,应进行粒度分布检测;当植物药材吸湿时,水分
检查尤为重要。美国要求在有些情况下(如当植物原
药材需进一步加工成植物原料药时),重金属和微生
物限度检查项目是植物原料药的常规检查项目,可适
当减免某些定量测定(如重金属)。如果植物原药材
供应商不能进行某些检查的话,那么植物药加工商应
该在收到植物原药材时进行这些项目的检查。
在中美欧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原料(提取
物)质量标准对比中,欧盟要求植物来源、种类(如
干粉或液态提取物)必须描述提取率;需有感官特
征的定性描述;炽灼残渣、硫酸盐灰分检查项是否
应列入质量标准应根据产品开发阶段的数据和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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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品种、种植、生产工艺决定;当植物原料吸湿时,
水分检查尤为重要;若生产工艺可以减少毒性残留
的限度,仅控制植物药材限度可能即足够;应充分
考虑农药和熏蒸剂的潜在残留,必要时加以控制。
美国要求注射剂需进行动物安全性试验;若使用放
射性元素需进行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检查。
中、美、欧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制剂质量标
准对比中,欧盟要求若植物原料中控制溶剂残留,
则植物产品中无需加以控制,而用于片剂包衣的溶
剂则需加以控制。
2 中国、美国、欧盟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质量
标准异同点比较分析
2.1 鉴别
虽然《中国药典》、FDA 和 EMA 都规定应对中
药/植物药/传统草药药材、原料(提取物)和制剂
进行鉴别检查,但其要求程度存在差异。
美国 FDA《植物药指南》中明确规定应对植物
药材进行植物鉴别、光谱和/或色谱指纹图谱化学鉴
别以及活性成分或特征标记物(若活性成分不详)
的化学鉴别;应对植物原料和植物制剂进行光谱和/
或色谱指纹图谱化学鉴别以及活性成分或特征标记
物(若活性成分不详)的化学鉴别。
欧盟 EMA《草药/传统草药质量标准指南》要
求植物药材的鉴别应至少包括宏观特征、微观特征、
色谱方法、化学反应中的 3 项。植物原料和植物制
剂的鉴别应有特异性,只通过色谱保留时间进行的
鉴别不被认为有特异性,综合的色谱检测(如
HPLC 和 TLC)或将检测综合至一种方法中(如
HPLC-UV 二级管阵列、HPLC-MS、GC-MS)可能
是接受的。
可见,FDA 和 EMA 都侧重于综合不同的鉴别
方法而体现鉴别的特异性。《中国药典》所收载的绝
大多数品种也都进行了鉴别检查,在药材和饮片检
定通则中指出鉴别包括经验鉴别、微观鉴别和理化
鉴别,但并未像 FDA 或 EMA 规定必须综合使用各
种鉴别方法。SFDA 在 2007 年发布的《中药、天然
药物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中规定指纹图谱的评价
可采用相对峰面积、相对保留时间、非共有峰面积、
对照提取物对照或者相似度等指标进行评价。而
EMA 则认为只通过色谱保留时间进行的鉴别不被
认为有特异性。
2.2 定量测定
定量测定作为中药/植物药/传统草药质量标准
中的关键内容之一,FDA、EMA 和 SFDA 也都做
了相应规定。FDA 和 EMA 要求应对植物药材、植
物原料和植物制剂中的活性成分或特征标记物(若
活性成分不详)进行测定并规定上下限;对于复方
产品,应尽可能地对每一种活性物质进行测定,若
不可能对每一种植物药材/植物原料进行单独定量
测定,则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植物药材/植物原料进
行综合的定量检测(如蒽醌衍生物总体检测)。
而《中国药典》中只有少部分的提取物和制剂
未进行定量测定。大多数进行定量检测的药材、提
取物和制剂仅控制了量的下限,以“不得少于…”
来表征。并且由于《中国药典》中收录的绝大多数
制剂品种均为复方制剂,对于复方制剂而言,仅建
立某单一指标性成分的测定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具有
片面性,很难达到全面控制产品质量的目的。但对
于给药途径不同于传统剂型的中药、天然药物注射
剂,SFDA 在《中药、天然药物注射剂基本技术要
求》中规定,若注射剂含有多种结构类型成分的,
应定量测定各主要结构类型成分中至少一种代表性
成分的量,并且注射剂质量标准中定量测定指标均
应规定其量的上下限。
2.3 检查项
FDA 和 EMA 都通过相应的指南对检查项(如
杂质、水分、灰分、重金属、农药残留、无机杂质、
机会性毒素等)是否列入质量标准中有较为详实的
规定和考虑。相比而言,中国也在《中国药典》2010
年版一部附录 I 制剂通则和附录 IIB 药材和饮片检
定通则中对不同剂型制剂和药材的检查项进行了规
定。检查项目依品种而异。
2.4 溶剂残留
FDA 和 EMA 均规定,应根据国际协调会议
(ICH)相应限度对植物原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
残留进行控制。若在植物原料中控制溶剂残留,而
植物制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溶剂的,植物制剂不
需进行溶剂残留控制,若制剂生产过程中使用溶剂
的(如包衣),则应进行相应控制。而《中国药典》
中尚未对任何品种进行溶剂残留控制,提示进军国
际市场的中药企业应根据 ICH的相应规定加强溶剂
残留方法的开发。
3 对我国天然药物国际化的启示
SFDA 于 2010 年 11 月公布的《天然药物注册
管理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天然药物研究技
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对天然药物质量标准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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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如应建立能定性反映出提
取物或原料特点的专属性鉴别项,建立能够反映药
品质量的检查项并规定合理的限度,多成分天然药
物的提取物及制剂质量标准中一般应建立指纹图谱
以较全面反映天然药物的质量,以及应建立有效成
分或活性成分的定量测定项,有条件的可建立生物
活性检测项等。复方制剂处方中所含多个提取物均
应建立相应定量测定项,提取物若由多个原料制成,
也应在质量标准中建立相应原料的定量测定项。必
要时应建立多个定量测定项或生物活性检测项,以
较全面反映药品的质量。
以往中药产品国际化的阻力之一就是质量、技
术与注册要求与国际标准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导致
已按照国家标准上市销售的中药产品在进军国际主
流市场的进程中发现还要按照欧、美、ICH 的相应
规定重新进行新药的研发,费时、耗力,也造成了
国内空有很多好的中药产品,但至今无法得到国际
主流国家的认可。从中药质量标准的技术要求方面,
全面提高质量标准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天然药
物研究技术要求的正式出台将会从中药新药研发阶
段缩短与欧美国家的差异,也将会大大加快未来国
内中药品种的国际化进程。
FDA 在 Veregen®的植物学审评中指出:“由于
植物药允许以复杂的混合物形式存在,因此与非植
物药相比,如何阐明质量的一致性是一个非常复杂
的问题……另外对于大多数植物药来说,植物药的
治疗作用可能是很多活性成分共同起作用并且活性
组分并非全部知晓,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选择控制
的化学组分,并且对多少化学组分进行控制是另一
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尽管作为药品在欧洲和美国上
市有很多质量方面的要求,国内大多数企业都望而
却步,但 Veregen®成功的获准以处方药的身份在美
国上市,以及数百种传统草药获准在欧盟上市均表
明了技术的问题是可以被攻克的,产品的质量及其
治疗一致性是可以得到保证的,开发植物药的国际
市场是切实可行的。希望在未来的 3~5 年,能够看
到更多的中药企业投入到中药国际化的进程中,最
终有我国的中药产品成为有世界市场的植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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