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ART) raises complex ethical and social problems. This article explores how to perform ethical governance in ART and evaluates the social consequences. In order to urge doctors and patients to abide by medical ethics and moral norms and to ensure the successful development of ART, we argue that ethics committees must be robust and that their guidelines must be followed. Specifically, it is necessary to improve awareness of the fundamentals of ART and related ethical principles among doctors and patients. This includes the need to intensify mechanisms to fully monitor the implement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medical ethical principles and doctrines, such as informed consent.
Key words: ethical governance;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ART); ethics committees; ethical monitoring; informed consent
全 文 :第24卷 第11期
2012年11月
Vol. 24, No. 11
Nov., 2012
生命科学
Chinese Bulletin of Life Sciences
文章编号:1004-0374(2012)11-1283-06
伦理管理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的应用与价值
涂 玲1,2*, 卢光琇1,2
(1 中南大学生殖与干细胞工程研究所,长沙 410083;2 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长沙 410078)
摘 要: 辅助生殖技术 (assisted reproduction technique, ART)的飞速发展给社会带来了复杂伦理难题。因此,
在 ART全过程中加强伦理管理并对其后果进行评价,具有深刻的内涵价值和深远的社会意义。只有发挥生
殖医学伦理委员会作为一个工作机构的职能,在医患人群中加强 ART技术基本原理及相关伦理原则的宣传
教育,强化医学伦理的监督机制,落实充分的知情同意等措施,才能促使医患人群都能够自觉遵守优良的
医学伦理道德规范,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健康发展,使 ART发挥积极的、革命性的意义。
关键词:伦理管理;辅助生殖技术; 伦理委员会; 伦理监督;知情同意
中图分类号:R-052;Q321;B82-057 文献标志码:A
Application and value of ethic governance in ART
TU Ling1,2*, LU Guang-Xiu1,2
(1 Institute of Reproductive & Stem Cell Engineering,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78, China;
2 Reproductive & Genetic Hospital of CITIC-XiangYa, Changsha 410078, China)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ART) raises complex ethical and social
problems. This article explores how to perform ethical governance in ART and evaluates the social consequences. In
order to urge doctors and patients to abide by medical ethics and moral norms and to ensure the successful
development of ART, we argue that ethics committees must be robust and that their guidelines must be followed.
Specifically, it is necessary to improve awareness of the fundamentals of ART and related ethical principles among
doctors and patients. This includes the need to intensify mechanisms to fully monitor the implement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medical ethical principles and doctrines, such as informed consent.
Key words: ethical governance;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ART); ethics committees; ethical monitoring;
informed consent
收稿日期:2012-07-30
基金项目: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1&
ZD177)
*通信作者:E-mail: xytl8466@yahoo.com.cn
罗伯特 ·爱德华兹 (Robert G. Edwards)因为在
人类体外受精 (IVF)诊疗上的卓越贡献,获得 2010
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他的贡献使治疗不育
症成为可能,包括全球超过 10%的夫妇在内的人
类因此获益匪浅 [1]。由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assisted reproduction technique, ART) 作为 20 世纪
最伟大的科学成就之一,得到了科学界、社会界、
伦理学界的广泛认可。它的产生既是生物医学技术
发展的必然成果,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随着
技术和方法的不断更新和发展,ART已经为数以
百万计的不孕家庭解除了烦恼。据 2012年 7月在
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布尔举行的第 28届欧洲人类生
殖与胚胎学学会年会上宣布的数据,自从 34年前
人类首个试管婴儿诞生以来,试管婴儿已经给人类
增添了 500万人 [2]。毋庸置疑,辅助生殖技术的崛
起是生命与医学科学史上一次革命性的飞跃,其意
义不仅是为不育患者带来福音,而且还大大地推动
了对人类配子与胚胎早期发育的理论研究与技术开
发,辅助生殖技术已成为当今干细胞 (stem cell)、
体细胞克隆 (somatic cell clone)与再生医学 (regen-
erative medicine)研究的重要支柱和动力;但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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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这项技术直接触及人类道德生活最保守的领域,
使生育这种人类的本能从绝对的个人行为变成也能
够处于专家和机构控制之下的技术操作行为,其治
疗后果不仅对不孕不育夫妇负责,更是关系到家庭、
社会及后代的健康和利益。该技术的应用在一定程
度上满足渴望孩子的父母愿望的同时,也制造了一
些新的需求甚至刺激了某些人的不需之求,使 ART
的实施比其他医学技术的实施涉及到更广泛、持续
和复杂的法律、伦理、道德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
应用过程中更需要法律和伦理的规范管理,每一项
技术的应用都涉及到价值评价问题。
1 切实发挥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机构的
职能,是ART实行伦理管理的基本保证
ART的迅猛发展给社会提出了诸多复杂的伦
理难题,人们在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解除不孕不育
痛苦,延续子嗣、享受天伦之乐的同时,不断地提
出“我们可以人为地去干扰、操纵人类的生育过程
吗”;在人的生殖过程中我们“可以做什么”,“应
当如何去做”。这些问题毋庸质疑的存在于 ART实
施的全过程,是没有现存答案可以查找的,也是无
书可以核对的。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生殖医学伦
理委员会,切实发挥其作为一个工作机构的职能,
依靠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的多学科背景,对 ART
实施过程的伦理困惑研究决策,更加符合人类的共
同道德规范,更加符合优良伦理价值观。
我国卫生部在所颁布的关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
技术的纲领和指南性文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
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中明确规定 “在实施 ART的医
疗机构应建立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并接受其指导
与监督”[3],将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组织构建与
监督职能以强制要求的形式进行了规范。但是,在
现实中,有的生殖中心为了应付主管部门对辅助生
殖机构的效验检查,在形式上成立了伦理委员会,
可实际上是作为医院的“附属机构”来进行运作的,
医院院长或者生殖中心主任就是“委员会”主任委
员,其他委员则是由相关部门或者临床科室负责人
组成。也有的从当地政府部门中聘请官员担任“委
员会”负责人,致使“委员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
一个有其名无其实的“花架子”。 “委员会” 不能开展
经常性的工作 ,“委员会”的监督功能无法正常行使,
审查仍然是按照“长官”的意识走过场。这实际上
是对伦理委员会性质和职能认识的极大误区。
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既不是生殖中心 (医院 )
的“形象大使”,也不只是充当批准项目的“橡皮
图章”,而应当是一个由具有“医学专业背景、非
医学专业背景和外行人”等不同年龄、不同性别来
自于不同隶属关系单位的兼职人员组成的独立运行
的务实工作机构。“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是维护患
者与受试者人格尊严和根本利益,以“公正”的态
度处理医者 (医院 )、研究者与患者、受试者之间
的利益和冲突,对涉及生殖医学研究项目和临床治
疗新技术进行正确、客观的伦理审查。同时,监督
检查本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是否严格
遵循尊重、维护患者利益、知情同意等医学伦理原
则,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及时改进工作。
尽管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委员为兼职人员,
但是,应该具有独立的办公室和相对固定的秘书来
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要有工作章程、工作制度
和工作计划。伦理委员会要有内部自我教育培训和
外部宣传教育机制,要担负起伦理咨询、伦理宣传
和伦理督导、检查和评估的责任。不断提高委员们
执行伦理原则,应对伦理困惑的能力;虽然“伦理
委员会不是权力机构,但却是权威机构,它依据一
定的伦理学原则来决策、指导和解决在医学发展实
践中遇到的伦理难题”[4],它的有效工作可以预防、
阻止在现代生育技术这个特殊敏感领域中违背伦理
原则、危害人类生存和健康、遗祸千秋万代的事件
发生。
位于长沙的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是经
国家卫生部审批,准予实施辅助生殖全套技术和具
有合格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自 1981年开始从
事辅助生殖技术的研究和临床应用,该院的伦理委
员会就是依据工作机构的原则组建和开展工作的。
伦理委员会中与医疗机构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成员
占 1/3以上,有伦理学专业背景的委员保持在 1/4
以上,同时还有法学和社会学背景委员以及非专业
人士即外行人 (患者代表 )参加伦理委员会的工作。
主任委员是由与医院没有隶属及直接利益关系的外
单位伦理学家和法学家担任。这样组成的委员会,
从形式和实质上保证了伦理审查和决策的客观性与
公正性,避免了可能的利益冲突。同时,该院的伦
理委员会设立了相对独立的办公室,配备了固定的
秘书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主任委员的授权下,
由具有生命伦理学背景的委员负责对医院及其工作
人员进行日常伦理问题咨询,对伦理原则的执行情
况进行及时督导,审查修改知情同意书及各种相关
制度,了解医院及工作人员是否尊重了患者、维护
涂 玲,等:伦理管理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的应用与价值第11期 1285
了患者的权益,是否真正做到了有效的知情同意,
并向委员会报告检查督导情况,适时对医院提出整
改意见,伦理委员会作为一个务实的工作机构,保
证了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在该医院的执行。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务实的生殖医学伦理
委员会作为有效的工作机构,是伦理管理在 ART
中实践的重要基础和组织保证。
2 反复深入的宣讲教育,是提高ART医患人群优
良道德意识的有效途径
ART是高新生物医学技术,在医患人群中强
化其基本原理及相关伦理原则的宣传教育,将有力
推进医学伦理精神对 ART过程的渗入。“开展生殖
伦理宣传教育”是国家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和人类精子库技术伦理原则》对伦理委员会所要求
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 ART医学伦理调控的主要
形式之一 [3]。伦理道德是一种非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用伦理道德的手段管理 ART不同于用法律、行政、
制度的手段管理,“而是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
榜样感化和思想教育等手段,使人们形成内心善恶
观念、情感和信念”[5],它依赖于人们内心的觉悟、
依赖于人们的道德信念和道德自主性,决不可以依
靠暴力来强制人们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如何去做。这
就决定了伦理在管理 ART时,要从人的内心世界
着手,通过反复教育、宣传,使优良的道德规范能
够深入实施 ART的医务人群和接受 ART的患者人
群的内心,进行深层次的价值管理。要在 ART从
业人员和受者人群中深入 ART基本原理和生命伦
理学原则的宣传教育,使符合 ART实际需要的、
科学的道德准则体系得到 ART医患人群从内心的
广泛认同和接受,进而在对 ART的管理中充分发
挥它的巨大能力,使 ART既能在科学发展的道路
上迈开大步,又能符合人类共同道德准则。
作为实施 ART的基层机构应该在医患人群中
长抓不懈地坚持围绕 ART诊治的基本理论、程序、
技术的关键点及知情同意书进行宣传教育。建议采
取下述措施。(1)医务人员学习与考核相结合。定
期请医院内部专家宣讲辅助生殖伦理原则,不定期
聘请外来专家进行专题伦理问题讲座,在组织员工
学习的同时,针对学习内容考试考核,将伦理学考
核成绩作为上岗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将伦理学原
则作为新进医务人员转正考核的重要内容。(2)有
计划培养医学伦理学骨干。为了保证医院有一支高
素质的伦理骨干队伍,使医务人员理解伦理原则、
分析伦理问题的能力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医院
应有计划的选派员工参加各种国际国内伦理研习班
和研讨会。(3)分阶段、有针对性对患者进行反复
宣讲教育。根据不孕患者来医院就诊的不同阶段,
定期给患者宣讲伦理学原则和 ART有关知识,增
强患者正确的维权意识和医患之间的沟通。
特别要强调的是这种宣讲教育一定是针对医务
人员和患者两大人群,而不是片面地针对医者或患
者。通过在医患人群中对涉及 ART的医学伦理理
论及规范的学习和宣传,培养 ART从业人员优良
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道德品质,形成优良规范的职业
道德行为,促进其能够自觉地以优良的医学道德准
则和社会大众普遍崇尚的伦理观念来调节和处理与
周围相关人群、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同时培养
患者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内心信念,使其能够树立正
确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能够正确认知自己选择辅
助生殖技术治疗的价值,能够担负起自己选择辅助
生殖治疗的后果 [3],使医患双方在 ART过程中都
能履行按照“社会身份”所应有的义务, 达成相对
统一的价值共识,并以此密切医患关系,减少医患
纠纷,营造一个和谐的就诊环境,满足 ART优良
道德管理需要。
3 持续加强医学伦理的监督,是增强ART优
良道德约束能力的重要机制
“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就是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
题,…道德是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
为规范的总和。”[6]道德规范转化为人的内在品质
和善行,不是靠政治的、行政的方式去命令,也不
是靠强力的、威胁的手段去维护,是靠人们的内心
信念、价值取向和社会舆论来实现的。内心信念是
人们社会行为的价值取向和社会活动中对善恶观念
的评价,是一种完全的自律。而社会舆论的监督是
对主体的一种他律,道德规范离不开监督机制的作
用,是自律和他律的统一体。
强化医学伦理对 ART的监督机制从两方面着
手。一方面是道德监督的内在机制,主要是通过
ART从业人员对医学伦理原则的认知、优良道德情
感和道德意志的培养和磨炼以及他们道德理想、道
德信念的强化,从而调动 ART医务人员的正义感、
荣辱感和道德良心, 坚持正确和善的行为,摈弃错
误和恶的行为,增强优良职业道德对于医务人员的
约束力,实现对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和优良道德
规范的维护。另一方面是道德监督的外在机制,主
要包括以下四方面。(1)发挥群众监督手段的督促
生命科学 第24卷1286
作用,如在生殖机构的公共场所设立意见箱、表扬
箱;定期发放伦理调查问卷,了解患者对医院的看
法、意见和要求,了解医务人员对患者的人格尊重
及权益维护的现状。(2)发挥伦理委员会的督导作
用。如通过伦理委员不定期抽查病历,检查是否签
定了知情同意书,是否备有国家要求的法定证件。
通过定期进行伦理查房与患者直接交流,及时发现
ART实施过程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伦理原则的执
行状况。(3)建立与患者的网上沟通平台,及时了
解患者对医务人员的意见,答复患者的诉求。(4)
借助行政法规的强制管理手段。例如:中华人民共
和国卫生部所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
子库伦理原则》,就是利用行政的强制性管理手段,
以行业法规和准则的形式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
类精子库的伦理原则进行了规范。卫生部授权省级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组织专家严格评审,公布一
批技术、设备和伦理原则都达到要求的、准予实施
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及合格精子库。凡属达不到该
“原则”要求的机构或从业人员,将不可实施辅助
生殖技术;违规从业的机构或人员将被取缔并给予
重罚。因此,该原则“从所适应的范围、性质、内
容和结构等特征看,它的制订颁行,标志着一个指
导全国的、统一而较完备的调控我国 ART医学领
域的伦理准则标准体系的初步建立。”[7]该准则作
为一种道德规范,明确认定在辅助生殖领域,某一
行为只能够是这样的而不能是那样的,人们只能够
这样做而不能够那样做,使人们对于善恶的倾向性
更加明确了,道德借助于调节功能的外部机制,借
助于行政法规的认可和支持,进一步实现了其调节
功能。
在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全过程中,应该特别注
意伦理监督的外部机制与内部机制并行,严格按照
ART伦理规范和准则办事,任何新的研究项目和临
床治疗方法的开展和应用都必须通过生殖医学伦理
委员会的严格审查,并由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追踪实
施的全过程,确保研究者或患者的合法权益。在生
殖机构内部可以通过设立固定的意见箱,定期和不
定期的伦理查房,伦理抽查病历等督导措施,及时
反映患者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意见,及时发现医疗
过程中伦理工作的缺陷。尤其是可以通过精心设计
的问卷,对患者进行不定期的伦理相关问题调查,
从中找出 ART伦理工作的死角。例如:可以设计
以下问题。(1)医生、护士对您进行检查后,对您
的情况:□详细解释说明 □简单说明 □无解释
说明。(2)您对治疗的全过程和基本步骤、费用等
信息: □全面了解 □部分了解 □不了解。(3)在
接受助孕治疗成功后,有 (□可能 □不可能 )发生
流产、宫外孕或者生产身体或智力上不健全的孩子
吗? (4)签署知情同意书后 (□可以 □不可以 )随
时中止治疗。(5)在签定知情同意书前,您对知情
同意书进行了 □仔细阅读 □随意浏览 □没有阅
读。前 4个问题是从调查的结果中了解医务人员是
否尊重患者;是否遵循知情同意原则从医;是否对
患者进行了有关 ART信息的全面、如实告知;是
否告诉患者自己应有的权利;作为医务人员对患者
的告知,哪一部分还有待加强。第 5个问题的调查
结果则反映出患者的维权意识和对行使个人合法权
益的重视程度。
通过运用伦理督导的外部机制,经常性的、广
泛的听取患者 (公众 )的意见和建议,发现辅助生
殖技术各个环节中伦理管理的漏洞,为生殖医学健
康有序和谐发展创造适宜环境。没有医学伦理的外
在监督,道德将缺乏发挥作用的保障,没有医学伦
理的内在监督,道德就丧失了发挥作用的动力,在
ART管理中,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各种
督导措施充分发挥作用,才能更好地实现伦理道德
在 ART管理中的价值,促进人类 ART的健康发展。
4 贯彻落实充分的知情同意,是ART伦理管理
落到实处的体现
“知情同意是医患关系中涉及的一个最基本的
伦理观念与原则”[8],也是医学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
“知情同意”对患者是权利,对医生则是法定
义务。知情同意原则所保护的客体是患者的人格权,
其核心是患者自主权和自我决定权 [9]。《中华人民
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
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
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
意。”现行的国家《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都对知
情同意事项进行了规定,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享有知
情同意权,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选择权、拒
绝权和同意权等。辅助生殖技术能够有效地解决夫
妇不育症引起的家庭和社会问题,也能够为优生和
生殖保险提供有效的解决办法;但生殖技术对自然
生育过程的干预,对人类社会原有的秩序、法律和
伦理都产生了冲击,且技术本身对生育后代的长远
影响仍在观察研究中。后果涉及到个人、家庭、后代,
涂 玲,等:伦理管理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的应用与价值第11期 1287
甚至家族、社会的利益,因而在进行 ART时,“受
试者的自愿同意绝对必要” [10]。不仅要求参加主体
是理性的有判断能力的人,而且必须完全自愿同意。
因此,“知情同意” 是卫生部所颁布的 ART和人类
精子库管理的七大伦理原则之一,在 ART领域具
有显著重要地位。
知情同意重在知情 [11]。根据 ART的特点,为
了将知情同意贯彻于全过程,在实施过程中建议按
照如下要点进行。(1)信息告知分阶段、分步骤、
反复进行。在患者就诊的不同时期进行告知。首次
告知为门诊初诊时大范围宣教;第二次为门诊医生
对患者个别解答;第三次为确定诊疗方案前的针对
性宣教;第四次是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医生与患者夫
妇的个别谈话;第五次是患者在进行取卵和移植手
术 (接受人工授精的夫妇为实施授精 )前,医务人
员对有关事项的再次告知。(2)信息告知必须根据
具体对象,以其能够理解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深入浅
出、通俗易懂的表述。要避免用词过于专业化。(3)
信息的告知要如实、准确、充分,要包括相关检测、
手术的可能结果和其局限性,还应包括技术上的不
足和对未来孩子的影响,可能的利益和风险。(4)
知情同意书必须详细、严谨、个案化。患者在经过
详细的医疗和伦理咨询后,在决定治疗方案前,必
须要有一份由医患当事人签字的文本式知情同意书
存档,以便对与 ART治疗技术相关的利益、风险、
义务和责任进行有效地约定,因为具有契约效能的
文本“知情同意书”能够约定医患双方的责任与义
务,并分享道德权利与责任,使之对作出的各种决
定负责。
知情同意权是在充分知情后完全的、自愿的同
意。充分,是决策主体做出有效决策的信息量的要
求;自愿,是对决策主体意志自由的保护;同意,可
以是一种肯定、接受治疗的决定,也可以是一种拒
绝治疗的决定,这是知情同意权消极层面的规定 [12]。
只有准确如实地信息告知,患者才能够充分理解
ART的全过程以及技术的局限性,获取正确的认知,
理性地、自由地作出是否同意参加 ART某项治疗
的决定。一个人的知情同意必须比其仅仅同意或者
服从一个医疗干预建议的含义要丰富得多。他必须
通过知情而批准一个行动并自愿地表示同意。比如
医生建议患者接受某个辅助生殖技术,患者在权衡
技术的风险和受益之后表示同意,那么事实上,就
相当于医生与该患者之间有了契约,批准并授权给
医生在已经给出的同意范围之内进行操作,而不能
超出这个范围。ART的治疗后果不仅仅关系到患者
本人,而是涉及到家庭和家族甚至整个社会的利益,
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后代的幸福,所以,使患者能够
充分理解所告知的信息是尤为重要的。
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尽管知情同意书具有契约
的效能,但绝不能片面理解为商业合同,也不是简
单的商业行为中的契约。在商业行为里,一个人一
旦签了合同,他就得履行相应义务,承担相应的责
任,不能反悔。而患者签署了知情同意书,是可以
反悔的。患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家庭
关系的变化来作出当时自认为合理的判断,作出对
ART治疗方案同意或者不同意,或者先同意后不同
意的决定。知情同意的本意是要尊重人的自主性和
自主权,人的自主性是为伦理学所追求的绝对价值,
是一种意志自由 [13]。人们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而
对 ART实施方案作出适时选择是符合伦理学原则
的。因此,在实施 ART技术前,取得有正当手续的、
符合患者真实意愿的同意是道义上的义务,是伦理
原则在 ART中落到实处的体现。这也是为了最大
限度地保护 ART主体不受到伤害,保护社会中所
有人的利益,包括医务人员、ART主体、后代及家
系亲属,以防范不可测的医疗纠纷及潜在地对利益
人的伤害。
“伦理学是关于优良道德的科学,是关于道德
价值的科学,是关于优良道德的制定方法和制定过
程以及实现途径的科学。”[14]其实践需要依赖于一
定的条件和环境,需要借助于准则 (规范、路线、
政策、法律 )以及相应的制度、条款等道德运行的
外部机制调节。因此,在 ART中运用伦理管理的
方法进行运作,对于现实和未来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这是现代人的共识。ART的创
新成果在造福于人类的同时是否会带来一些灾难性
的后果,这是我们不得不预防和思考的。正如诺贝
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查德费恩曼所说,“科学是一把
能够打开天堂的钥匙,但是它同样也会将地狱打
开”[15]。那就看我们是如何去利用 ART这把钥匙,
准确地打开天堂之门。对于 ART只要我们坚持运
用医学伦理学的原则管理,始终在符合人类优良道
德、符合广大民众利益的轨道上运行,就一定能够
使其发挥积极的、革命性的意义。
[参 考 文 献]
[1] Robert G. [EB/OL]. http://fi.wikipedia.org/wiki/Robert_
G._Edwards
生命科学 第24卷1288
[2] 全球试管婴儿已有500万, 首个试管婴儿诞生在英国
[EB/OL]. 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12-07/03/c_
123361518.htm
[3] 卫生部文件.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
则. 卫科教发(2003)176号
[4] 郭照江. 试论医院伦理委员会的组织与运行. 中国医学
伦理学, 2006, 19(4): 5-10
[5] 罗国杰. 伦理学[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9: 10-81
[6] 涂玲, 卢光琇. 植入前遗传学诊断 “知情同意”的影响
因素与对策.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06: 19(2): 46-8
[7] 李利君, 卢光琇. 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调控规范
化建设的重大发展. 医学与哲学, 2004, 25(12): 40-1
[8] 徐忠良, 刘学礼, 瞿晓敏. 生命伦理学[M]. 上海: 上海人
民出版社, 2002: 80
[9] 强美英. 医疗知情同意的法伦理思考. 医学与哲学: 人
文社会医学版, 2010, 31(5): 14-6
[10] Mumson R. Intervention and reflection:basic issues in
medical[M]. 6th ed. Belmont: CA:Wadsworth, 2000: 515-
6
[11] 王岳. 知情同意重在“知情”. 中国医院院长, 2011, (18):
87-9
[12] 张静, 张继旺, 王梅红. 论一种强势的知情同意. 医学与
哲学: 人文社会医学版, 2011, 32(9): 18-20
[13] 皮湘林, 王伟.知情同意的伦理意蕴. 涪陵师范学院学
报, 2003, 19(1): 124-6
[14] 王海明. 伦理学方法[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3: 6-11
[15] 周泉根. 用理性思考理性. 宜春学院学报, 2011, 26(1):
26-9
• 简讯 •
IKA®艾卡盛装亮相2012上海慕尼黑生化分析仪器展
2012年 10月 16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全球实验室领域专家 IKA®艾卡携 50种新产品(其中
包含两种全球首创新品)于 2012上海慕尼黑生化分析仪器展向中国市场隆重展示了新一代的实验室设备。
这是 IKA®首次将今年推出的 50种新产品正式在中国展出,中国的客户从而有机会与 IKA®最先进的
实验室技术进行近距离的接触和了解,通过这次展会他们将对 IKA®创新技术所带来的实验室革命深有体
会。此次展会 IKA®所展出的新产品包含:IKA®的两个全球首创产品——高度自动化紧凑精巧的 C1量热
仪和控制型试管研磨机、功能强化采用专利称重技术的新型磁力搅拌器、性能强化技术先进的顶置式搅拌
器、新型 RV8触摸灵动旋转蒸发仪、新型真空泵、新型分散机、新型反应器、mini 离心机,还有 IKA®产
品线的全新成员——设计和技术先进的移液器和 16款恒温循环系统等等。
IKA®展位是本次展会的一大亮点,简洁大方的独特展位设计和种类齐全的新产品,吸引了行内众多
代理商和用户的目光。
关于 IKA® (www.ika.cn)
IKA 集团是实验室前处理、 量热分析、混合分散工业技术的市场领导者。磁力搅拌器、顶置式搅拌器、
分散均质机、混匀器、恒温摇床、研磨机、旋转蒸发仪、加热板、量热仪、实验室反应釜等相关产品构成
了 IKA实验室分析的产品线,而工业技术主要包括用于规模生产的混合设备、分散乳化设备、捏合设备,
以及从中试到扩大生产的整套解决方案。集团总部位于德国南部的 Staufen,在美国、中国、印度、马来西
亚、日本、巴西等国家都设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