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 刊 :中国中药杂志 1994年 19卷 02期 页码:125.
关键词:鳖甲;
摘 要 :煮食后的鳖甲不宜药用王阳奎(山东省梁山县药品检验所274800)中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规定:“鳖……捕捉后杀死,置沸水中烫至背申上的硬皮能剥落时取出,剥取背甲,除去残肉,晒干。”笔者在药品质量检查中经常发现一些药品经营部门和医疗单位销售的鳖甲多数是经煮食后收购而来的,这是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的。因鳖甲含有动物胶、角蛋白、碘质、维生素B等有效成分,经水煮后大量的有效成分被煎出,这样就失去了原药具有的性味和功能,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