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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牛肝菌中尼古丁含量超标问题及应对措施



全 文 :我国牛肝菌中尼古丁含量超标问题及应对措施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
  关键词 牛肝菌;尼古丁;含量;超标;对策;中国
  美味牛肝菌 (以下简称牛肝菌)系纯天然的野生食用菌 , 主要生长在我国云南 、四川 、 陕西和东北三
省的深山密林中 , 是一种菌根食用菌 , 目前尚无法人工栽培。由于牛肝菌味道鲜美 、香气浓郁 , 一直是欧
美消费者喜爱的高档珍稀食用菌之一 , 但产量有限。
据我海关统计 , 2007 和 2008年 , 我国出口各类牛肝菌加工品 (盐渍品 、 干品和速冻品)分别创汇
6 000万和 7 500万美元 , 其中牛肝菌干品约占 60%。2008年 , 我国出口牛肝菌干品 1 577吨 , 创汇 4 136
万美元 , 同比分别增长 41%和 76%。在云南等主产区 , 已形成采集 、 收购 、加工 、运输 、贸易和流通的
完整产业链 , 从业人员达 50万人 。据不完全统计 , 云南省出口牛肝菌累计创汇已逾 10亿美元 。
1 我国牛肝菌中尼古丁含量超标概况
2008年 8月 31日前 , 欧盟规定牛肝菌鲜品的尼古丁限量标准为 0.05毫克/千克 (折成干品为 0.6毫
克/千克), 我美味牛肝菌干片对欧盟出口从未遇到过技术性问题。但自 2008年 9月 1日起 , 德国率先执
行欧盟新标准 , 即鲜品中尼古丁限量标准为 0.01毫克/千克 (折成干品为 0.12毫克/千克), 欧盟进口商
也纷纷要求增加对尼古丁的抽检。
2008年 11月 17日 , 德国媒体报道 , 德国巴登符腾堡州内政部从市场上抽查 26个牛肝菌样品 , 其中
22个样品被检出尼古丁含量超标 , 这些被抽检的样品大部分来自中国。有关中国产牛肝菌尼古丁含量超
标事件己在德国业界被炒得沸沸扬扬 , 并迅速波及到意大利和法国等主销市场 。
在2009年 2月的德国纽伦堡有机食品展上 , 德国欧陆坊 (EUROFINS)试验室公布了牛肝菌中尼古丁
的调查报告 , 认为牛肝菌中的尼古丁系人为污染 , 如由吸烟 、烤烟房的交叉污染和杀虫剂的不当使用造
成。该报告公布后 , 意大利健康委员会也要求其监督管理部门对尼古丁作为植物处理剂残留物进行评估。
2009年1 ~ 2月份 , 我牛肝菌出口数量和金额同比分别锐减63%和 55%。从2009年 3月起 , 几乎所有欧盟
进口商均停止从中国进口牛肝菌干片 , 到港的货物 , 也作退货处理 。
2 超标事件对我食用菌行业发展的严重影响
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 , 从 2008年 7月 1日至 2009年 3月31日 , 该公
司共承保牛肝菌出口风险金额 1 911万美元 , 未了责任 (包括未到收汇期业务及到期未收汇业务)超过
800万美元。在此期间 , 累计发生损失案件 10 多起 , 损失金额近 300万美元 , 涉及到意大利 、 德国 、 瑞
士 、 英国和保加利亚等多个国家。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以下简称食土商会)食用菌分会长期跟踪调查发现 , 由于国内牛肝菌经营
公司无序低价竞销 , 我国出口企业同国外客户结算基本上是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 , D P 60 ~ 90天 (付款交
单 , 交货后60 ~ 90天付款), 甚至有长达一年的结算时间。因此 , 在中国出口信保公司的报案只是冰山一
角 , 实际上有很多国外客户以尼古丁问题为借口乘机拖欠国内公司货款。
另据了解 , 我质检人员已从牛肝菌以外的其他食用菌干制品中检出高含量的尼古丁 。如不尽快采取有
  Zhejiang Shiyongjun 2009 , 17(3):17 ~ 18
效应对措施 , 尼古丁问题将会很快波及其他食用菌品种。
3 措施和建议
3.1 措施
2008年11月 , 食土商会食用菌分会在接到两家会员企业的反映意见后 , 率先开展牛肝菌中尼古丁问
题的专题调研 , 并于 12月 19日正式向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专函汇报 , 同时积极配合国家质检
局和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解决我牛肝菌干片出口欧盟面临的尼古丁含量超标的技术壁垒问题 。国家质
检总局已同欧盟方面就此问题展开磋商 , 但存在的分歧较大。争论焦点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上。
(1)欧盟设置的 0.01毫克/千克标准是否合理和科学 ? 大部分蔬菜里都自然含有尼古丁。日本对草
菇 、扁豆 、 番茄 、苹果 、 玉米等 56种产品中的尼古丁含量均设置为 2毫克/千克的限量值。美国对黄瓜 、
莴苣 、番茄中尼古丁的限量值也为 2毫克/千克。欧盟设置的 0.01毫克/千克的限量有技术壁垒之嫌 。
(2)中方和欧盟在尼古丁检测技术上存在差异 , 造成了对牛肝菌中的尼古丁检测结果差异达 10 ~ 40
倍之多。根据 SPS协议 , 双方的技术措施未统一之前 , 欧盟方面未照会中国政府 , 就直接按照欧方实验室
结果给予不合格评定 , 有违SPS协议精神 。
3.2 建议
(1)建议国家商务部就牛肝菌中尼古丁问题与欧盟进行交涉 , 包括在WTO 框架内 , 研究欧方在此事
件上违反规则的相关情况 , 并据此向欧方提出:在尼古丁成因调查清楚前 , 给双方企业一个合理的过渡
期 , 以便中方企业将存货清仓 , 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2)建议商务部协调相关部门 , 尽快研究应对措施 , 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配套资金 , 帮助牛肝菌经营
企业渡过难关 , 以免酿成更大的社会问题。
(3)建议国内相关部门拨出专项经费 , 尽快查清牛肝菌尼古丁的成因问题 。
浙江一企业蘑菇罐头出口美国获得零税率待遇
  近日 , 记者从浙江爱斯曼食品有限公司获悉 , 该公司应诉美国磨菇罐头反倾销案获得成功 , 出口美国
市场的蘑菇罐头可获零税率待遇。这意味着美国对中国已关闭 20年的这扇大门重新被打开 。我国的蘑菇
生产企业也可以在美国市场上有所作为 。
美国是蘑菇罐头消费大国 , 年需求量 10万吨以上 。因种种原因 , 自上世纪 90年代开始 , 美国商务部
就对中国进入该国市场的蘑菇罐头征收 198%的反倾销税 , 从此关上了中国蘑菇罐头进入美国的大门 。美
国庞大的蘑菇罐头市场 , 基本上由印度和美国本土的几家公司占领 , 价格也高出欧洲市场 50%以上 。
浙江爱斯曼食品有限公司是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 年产销蔬菜 、 水果罐头 5 万多吨 , 出口总额4 000
多万美元 , 其中蘑菇罐头产销占总量 10%左右 。应诉国际反倾销案 , “爱斯曼” 经验较为丰富。此次为获
得应诉权 , 浙江爱斯曼食品有限公司于 2007年7 月向美国市场发送了价值 2.5万美元的货品 , 被征收 5.6
万美元的高额税赋 , 成为该公司作为新发货人应诉美国反倾销贸易壁垒的有力证据 。经过一年时间准备 ,
该公司于 2008年 5月专门聘请国际律师向美国商务部提起了反倾销应诉 。此后 , 美国商务部多次对该公
司的工人工资 、 用工成本等多项指标进行调查。2009年 3月 27日 , 该公司正式接到美国商务部通知 , 初
步裁定其生产的蘑菇罐头进入美国市场可享受零税率待遇 。
在国际市场面临萎缩时 , 浙江爱斯曼食品有限公司迎难而上 , 成功地打开了美国市场。这份从容应对
的自信 , 让人敬佩。在追求公平的国际市场贸易中 , 中国企业就应该具有这种不怕事 、敢 “惹” 事的勇
气 , 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 以拓展一片更大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 (摘编自 2009.4.8 《婺城新闻网》)
·18·   2009年 第 17卷 第 3期